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朗县logo

朗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预算决算的报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19年02月22日 10时45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

打印本文


    2017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吸收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建议,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际,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预算法的贯彻落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强支撑、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我县财政收入征管部门积极应对财源紧张、营业税改增值税等减税政策的影响,堵漏洞、扫盲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6万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非税收入完成2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
支出实现较快增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政策性改革增支大、资金调度紧的影响,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统筹调度,全面保障,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
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7011万元,增长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42万元,
国防支出6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741万元,
教育支出1149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1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5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014万元,
农林水支出1358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56万元,
资源勘探支出681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6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664万元,
其他支出312万元。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的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95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0万元,收入总计为717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011万元,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9万元,支出总计为71760万元。
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3万元(全部为国土方面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224万元,收入总计为2577万元。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23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15万元为国土卖地评估费、测绘费支出,1000万元为指标土地开发支出,224万元为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支出,支出总计为1239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338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2017年工作总结
    根据朗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朗县人大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及措施,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加快预算支出、指标分解下达,加大预算执行督查通报力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成立朗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71家单位),“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一编报,统一审批。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执行的约束。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三)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虚增财政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强化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促进财政支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整合预算结余资金,统筹安排2814万元,弥补县级财力不足问题。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结余资金4676万元。着力加大民生、支农、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投入,重点加大对贫困乡村、边境乡村和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扶持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全年共争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430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9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大力缓解了我县政策性改革和建设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严肃财经纪律
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比2016年下降19%。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财政资金安全、非税收入收缴、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精准扶贫等专项检查,实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资金,已收缴国库资金25.56万元。
三、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一)支持脱贫攻坚
    积极落实财政扶贫政策,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落实资金2123万元,用于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提高村级组织保障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等保障标准。
     (二)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
    拨付济困帮扶资金1034万元,用于抚恤、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78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及医疗救助等,加大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支持,切实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拨付保险类资金4139.5万元,用于城乡养老保险(2330万元)、医疗保险(1505万元)、失业保险(75万元)、工伤保险(70万元)、生育保险(85万)、僧尼人身意外保险(4.5万元)、公安辅警保险(70万元)等,确保社保资金足额兑现。
(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7年安排教育资金10233.2万元。投入群众体育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教育事业等,继续实施学前至初中阶段教育“三包”政策、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教育脱贫优惠政策体系,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免费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范围,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贷款额度。
(四)加大“三农”支持力度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投入特色农牧业发展资金30万元,助推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带动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打造朗县 特色农产品品牌。落实涉农惠农补贴资金2478万元,兑现了农业支持保护、农作物良种、农机、林业等补贴,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增收。
(五)支持构建高原生态屏障
落实1932万元,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安排730.1万元,支持区域造林绿化建设。投入413万元,新建了朗县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项目、乡镇排水建设工程、朗镇申木村公厕项目,加强污染治理,支持绿色发展。
(六)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大型文化活动开展、艺术团等补助资金655万元,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落实625万元,加强文物保护。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加大文物保护支持力度,重点实施冲康庄园、朗顿庄园等文物保护工程。促进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七)优化经济健康发展环境
全面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增强财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的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造更为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旅游、藏香、藏药、核桃等绿色新兴产品发展,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发挥政府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稳步推进工资荣电站、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程建设。
     2017年,我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和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质量面临考验,支出结构僵化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缓慢;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自身财力保障难以为继;部分预算单位法治意识和绩效意识淡薄,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意识有待增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县委、政府及各部门共同沟通、协调、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