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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2月29日 16时01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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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部门、各乡(镇)学法普法重点学习内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0余场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60余套,开展法治讲座2次,提高了党员干部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推进法治宣传,指引法治建设道路。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的工作理念,朗县普法办牵头组织三官普法讲师团,6乡(镇)重点村(居)开展2023年以案释法法治夜校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基本法律法规,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行为累计教育群众2.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30人。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朗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应备尽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规范发文公示和备案审查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台账化监督管理,向县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持续扩大延伸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和范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审核施工合同、合作协议等文本300余份,审查备案行政决策及方案、公告等文件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按照“优质、高效、规范、便民”的工作要求公布服务事954项,高频事项112项。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15家,进驻事项138项,承接市级2023年下放事项15项,梳理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1项、“一件事一次办”29项、告知承诺事项3批次12项、容缺受理事项39项、压缩时限18项。开展“延时服务”200场次办件636余件、帮办代办1316件、跨省通办328件、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13场次、梳理政务热线常识262条,社保窗口两次荣获“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今年荣获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共计实施行政许可1078件,行政检查1400余次,行政强制1件,行政处罚3件,罚没金额共计2.01万元。二是严格执法自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双效应”。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1次,对7个单位25个执法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发现法律适用错误、救济权利告知错误等问题50余个,已针对问题逐个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组织参与林芝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次,25人参考,25人合格,合格率100%。

(七)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建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已建成调解中心4个(县城1个、乡镇3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为常态化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推进依法规范民间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排查纠纷1126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件,成功4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人大代表建议13,已办结11件,办结率为84.6%政协委员提案27,已办结21件,办结率为78%,满意率达到100%。以“朗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审核公开部门决算预算141条,发布通知公告18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4期,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审议印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内容,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2次,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及部分县直部门述法。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法治意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还不够强、效果还不够好。二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说理执法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五)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切实以创建促提升、用示范带发展,努力在工作中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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