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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市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3月01日 16时17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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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市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根据年初制定的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行政执法工作

(一)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今年共完成52户市场主体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今年依法按程序将84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积极营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

(二)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源头治理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食品安全执法。持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今年累计对937户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入户督促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开展食品安全系统性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整改食品安全隐患384处,下架过期食品793件。以“标准促提升”“示范促引领”,在县城光明新区成功打造1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涵盖14家餐饮店,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药械化执法。筑牢“两品一械”安全防线,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和使用行为和监管,以药品的购销渠道、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为重点在销售领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239户次,下架无中文标识、过期等药械化产品475件,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强化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上报,充分发挥辖区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主体、药品零售企业的哨点作用,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进行主动收集、上报,及时发现和识别医疗、化妆品的风险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发挥好报告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今年共报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05份。抓好化妆品经营使用示范单位创建,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对县域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指导,对经营主体资质、场所设置进行现场查看,要求经营者做好进货查验、票据留存、储存保管、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自觉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目前已完成19家“示范创建”,创建完成率 20.21%(已完成2023年度创建目标)。在化妆品经营使用领域探索推行“红黑榜”制度,着力破解经营使用单位整改效果不佳、易反弹的问题,确保了化妆品安全制度落细落实,取得预期成效,今年已发布“红黑榜”3期。

三是特种设备执法。以特种使用单位、最近检测日期和下次应检日期等内容为主要内容完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台账,做到提前提醒、到期必检,确保每个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运行。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覆盖,指导负责人按要求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配备,明确各岗位具体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推动特种设备“两个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在电梯领域实现“互联网+监管”,依托“智慧电梯”系统,监管人员可以随时跟踪企业维保情况及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管理内生动力。多途径教育培训,利用特种设备微信群推送特种设使用安全常识,发布各类事故案例、政策法规,同时以线下集中形式,重点对特种设备的概念、运行、操作、检查特种设备的内容及方法、应该注意的事项、应急处理措施以及“两个规定”等方面的知识详细讲解。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9户次,整改安全隐患20余处,下达监察指令书2份,引导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4个;组织培训4场次,参加人数超5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1次。

四是产品质量执法。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聚焦重点工业产品、生活消费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综合运用事中事后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今年累计下架假冒伪劣商品453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26批次、合格率100%。在成品油、燃气具用品、消防器材、烟花爆竹、电动车五大重点领域,围绕质量安全人员配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建立、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开展指导督导,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落实落细,目前已对朗县12家销售单位完成建档。

五是价格监督执法。重点以节假日住宿行业、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药械化等领域,主要检查经营者经营商品服务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或明码实价,是否存在串通涨价,是否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变相涨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诱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通过实地检查指导和发出提醒告诫书的方式宣传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形成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今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耸筑、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共检查市场主体190户次,整改安全隐患50处。

六是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专人负责,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以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干部依法执政的水平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2023年共开展中心组、党支部、业务学习54次,为全局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通过电视宣传、举办现场培训讲座、发布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挂图、网上发布警示、制作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同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科普教育,加大对公众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2023年累计开展集中普法、入户普法3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物品21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6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消费提醒、消费维权知识等100余篇。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监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目前,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名干部职工承担着全县近1900余户市场主体综合监督管理,在岗干部没有一个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检查员。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面临的较大困难。

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监管能力、专业水平、作风纪律与承担的艰巨任务还有差距,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努力提高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抓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完善全员办案机制,通过实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形式,以培训、案例分析、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开展学法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严控四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狠抓日常监管,抓紧抓实登记注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打传规直、消费维权、商标专利、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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