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3月04日 10时31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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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督办通知》(朗法督〔2024〕1号)要求,2023年,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全面履行统计普法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全面履行统计普法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职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普法工作需要,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全力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支持;三是制定工作制度。为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履行统计普法责任,及时梳理、制定、完善统计制度,出台《朗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问责制(试行)》,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与普法工作齐头并进。
(二)坚持以学促行,培育队伍法治素养。始终坚持以学促行,加强学法培训,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参与、全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力促执法主体法律素养再提高。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局内干部职工参加法律培训,提高法律素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局内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执法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治宣传、开展制作法治宣传材料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加强自查自纠,确保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根据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对投资领域、工业、农牧业等领域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并就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累计完成数据上报60余条(次),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个,共开展统计数据核查、报表验收1437家,核查核实凭证216家,统计法治宣传教育6次。组建县、乡两级普查机构7个、选聘“两员”150余人,推动统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发布法律咨询、制作法律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执法主体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认知。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县统计局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县统计局“三步走”全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守好统计工作“生命线”。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为提高相关行业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4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同时,成立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朗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朗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强化大局意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对标方案列表压实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数据核查。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形成各专业核查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对投资领域、工业劳资、农牧业等各专业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全覆盖式、抽样自查自纠,采用现场核查、税务比对相结合,针对入退库材料、投资完成额、产值和佐证材料、基层台账及统计制度建立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统计数据核查或报表验收1437家、凭证核实核查216家,核查退库项目48个;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继续从严抓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以整改促工作质效提升。针对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仍然不高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宣传力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来看,部分个体经营者和企业对经济普查工作存在不知道、不配合的情况;
二是统计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目前,我尚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工作难以推进。
(二)对策建议
一是充分结合民族团结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时间节点,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载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知晓率。
二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与惠州援藏共建工作,灵活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力争实现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朗县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充分发挥监督提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及时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苗头和倾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局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一是依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落实会前讲法、全体干部集中学法;二是突出法治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二)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持续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常态化。
一是要持续推动《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落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部署推动,把中央、区、市的部署落实落地落细;三是稳步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六个方面”的问题,重点查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从根本上遏制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
(三)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解读和落实全县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打造一批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朗县统计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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