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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朗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于次旺顿珠联系(地址:林芝市朗县水利局,邮编:860400;电话:19908944866)。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无差错。及时更新水利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分工、行政权力运行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水利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余条;行政审批公开1条。同时通过横幅、LED屏等公开方式,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的、公开水利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多;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务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目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朗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