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langxi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朗县团结路2号;邮编:860400,电话:0894-54621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及时更新、通过“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362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138条、科普类157条、其他类67条。对新产生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能做到对信息及时发布,对公开指南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坚持本年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各级领导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线。党组书记、局长明珠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良好效果。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严格审核拟发布的各类信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2023年,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信息上网,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着力加强内容保障,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保障维护,所有栏目内容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微信公众号科学、有效、可靠运行。大力发展新媒体矩阵,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平台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及职能宣传。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公布我县化妆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红黑榜”。

    (五)监督保障

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积极性和主动性层面意识不足。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未能充分满足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二是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网民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时效性。加强局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地公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要领域的监管信息,接受监督,促进公众参与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