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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民政局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民政、法治民政和廉洁民政我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严格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和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主动公开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监督保障公开结果。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朗县民政局利用县、乡、村三级宣传栏公开公示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新增、退出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办件量要求,我局将婚姻登记、残疾证办证、临时救助、低保户、特困人员等救助信息录入办件量系统,截止目前,已将2023年度信息全部录入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无

(五)监督保障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影响力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救助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朗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