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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统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朗县统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朗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朗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任务重点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修改《统计法》等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各类简报资料等,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信息。2024年,公开统计数据、年鉴、公报等信息4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朗县统计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均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公开前审查程序,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以及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版面设计,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强化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统计部门职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各科室密切配合,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朗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公开内容还需丰富,公开方式还需拓展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仍需加强,网站的服务质量、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2025年,朗县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全局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政策解读、数据发布、统计公报等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统计服务社会公众水平。

(二)提高信息质量。持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内容,规范公开事项标准,及时有效回复公众申请、咨询、留言。按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整改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与时俱进,运用好政府工作网站,优化栏目设置,加强与公众对话沟通互动,提高统计舆情监测应对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朗县统计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朗县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894-5463109)。

朗县统计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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