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朗县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林芝市持续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农牧民增收举措、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推动增速达到10%,力争我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增长率13.8%以上),确保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易地搬迁和“三岩”搬迁人口收入增速高于脱贫人口收入增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兴产业,拓宽经营性收入
(一)推动种植业稳产增效。一是扎实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和闲置温棚盘活利用专项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建立到户的粮食单产提升奖补机制,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深入推进“五良”共促,持续抓好稳面积、增单产、提品质,引进适合本地种植的高产优质青稞、小麦品种“山东7号”,建立良种繁育基地300亩,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粮食单产提升10斤,带动群众2000人,增收400余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推进3000亩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建设,带动群众1500人,增收200万元。提高青稞“一喷多促”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9万元提高到6万元用于群众农业生产,受益农牧民群众1.4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建立健全肥料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定期为农牧民群众发放化肥234吨、有机肥90吨用于改善土壤养分,助力粮食单产提升,受益农牧民群众1.4万人,增收3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四是持续提升耕地利用率。在4500亩耕地上开展箭舌豌豆复种,发放价值59万元的种子,带动群众8000人次,增收22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五是围绕“一特两带三品”农牧特色产业发展布局,推动产业从源头种养向后端生产转变。充分发挥政府设立的100万元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作用,强化与自治区农科院的技术对接,着力提高辣椒单产,力争单产突破4000斤,带动群众1000户,增收3000万元;持续探索多元化种植模式,投资500万元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为群众发放苹果、西梅、花椒、樱桃等树苗5万余株,受益群众2200余户,每年带动增收270万元。加快推进高标准苹果种植基地的建设,积极扩大西梅种植面积,力争2025年高标准苹果种植规模达2800亩,西梅种植面积达110亩,带动群众800人,增收470万元。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仿野生藏药材种植,投资520万元用于补贴群众种植藏药材桃儿七幼苗25万株,带动群众500人增收500万元。同时,逐步扩大桃儿七、红景天、羌活等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藏药材仿野生种植规模达5000亩,带动群众1000人,增收18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林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推动畜牧业转型增效。一是落实落细牲畜出售、良种补贴政策,出台牛羊能繁母畜补贴和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畜禽良种整村覆盖工程,持续推进畜种改良,充分利用当地黄牛和娟姗牛(冻精)配种优化畜群结构,不断提高奶产量、酥油产量和肉产量,完成畜种1100头改良任务,实现牲畜良种覆盖率达56%以上,受益群众1.4万人,带动增收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持续深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扩大联村共建效应,大力推广“放牧+补饲”养殖模式,通过全哺乳、早期断奶、藏羊“两年三胎”、牦牛“三年两胎”等技术缩短养殖周期,提高牲畜个体生产性能。持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牲畜出售补贴、牲畜改良补贴等畜牧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有效推动落实仔畜保险试点,提高养殖主体积极性,增加牲畜养殖量,实现牲畜总出栏2.12万头,带动群众1.4万人增收4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实施扩草增畜行动,提升饲草料供给保障能力,耕地复种面积4500亩,规模复种2800亩,做好300亩青贮玉米的连片种植和甘薯推广种植工作,带动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增效。一是认真对照《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我县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补贴措施,推动企业提质升级、专合组织联农带农、家庭农牧场专业规范,带动群众2000人次,增收5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全面推进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发展,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在现有产业项目2024年分红收益400万元的基础上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深入实施特色文旅产业培育工程,在文旅政策中突出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文旅消费,注重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聚焦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农牧民群众发展精品民宿、特色餐饮、林卡经济等旅游经营服务。同时,紧盯打造“塔布风情藏东南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目标任务,以国道219、560为重点,围绕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深入挖掘朗县文化旅游内涵,加大景区、景点培育力度,扎实做好洞嘎镇卓村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朗县冲康4A级景区创建,丰富“定制旅行”模式,形成朗县旅游品牌效应,力争2025年接待游客人数54.11万人次以上、收入2.12亿元以上,力争带动农特产品销售额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推动农畜产品产销对接。一是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农牧业品牌体系建设,着力在果、椒、猪、牛等农特产品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县域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大力提振消费市场,广泛开展“春夏秋冬”四季促消费活动,用好直播、电商平台,深化“邮快合作”、“交邮融合”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促进消费提振促农增收。持续巩固“邮快”深度合作成果,加大推进农牧特色产品线上展销力度,拓展“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我县产品种类,依托“桃花节”、“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邀请乡村“网红”进行“带货直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力争带动增收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百企连百村”行动,促进企业与村集体建立帮扶关系,力争带动群众200人以上增收15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各乡(镇))。四是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活动,推动特色农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超市等,倡议对口援藏省市和企业优先采购县域内产品,倡导工会组织使用工会职工福利经费采购我县产品,单位食堂优先采购本地品质优良生鲜食材,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力争特色产品销售增收4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援藏工作组)。
二、拓就业,快增工资性收入
(五)提升组织化转移就业。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原则,落实落细就业扶持政策,统筹做好低收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吸引优秀人才“精英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就业”,鼓励大学生“实训创业”,确保应届高效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订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128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做大做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发挥转移就业基地作用,力争年内基地新增吸纳就业人数9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积极兑现农牧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巩固拓展与惠州市人社局、惠城区人社局及区外企业劳务对接成果,引导农牧民群众外出务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六)依托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增收。一是全面摸清全县青壮劳动力和机械底数,研究制定《朗县2025年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建劳务派遣公司,加强与重大工程建设单位、援藏省市的沟通对接,鼓励施工单位扩大吸纳农牧民劳动力参与建设岗位,提升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市朗县年产120万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等重大项目农牧民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以及农特产品保供需求。同时,积极对接县域内重点企业,开展县域内用工需求调研,针对性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逐步把农牧民群众培养成产业工人,积蓄农牧民就业硬实力。力争2025年,通过政府组织、自主就业等多元途径,助力农牧民在交通、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农牧特色产业等领域,实现农牧民群众转移就业5130人次以上、增收54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二是持续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和中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充分挖掘政府投资类项目用工增收潜力,认真落实衔接资金群众参与村庄建设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10%要求,并积极向其它政府项目推广,吸纳群众就近就便务工,力争所有建设项目人工工资加本地机械租赁费占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项目单位、各乡(镇))。三是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率,加大脱贫群众就业帮扶力度,开展脱贫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技能培训15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四是认真落实每人3万元政府补助标准,扎实推进总投资3250.61万元的“千万工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治项目(第三批)(涉及5个村243户1029人),让群众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大显身手”,就近就便就业,间接带动增收3087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抓改革,深挖财产性收入
(七)强化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动“三变”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承包租赁、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拓宽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全面梳理村集体闲置资产、零收益集体项目,针对性制定盘活措施,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整合长期闲置的老村文化室、厂房、林地等土地资源,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土地流转、场地出租等方式进行盘活,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对于商住楼、门面、机械等闲置资产资源,由乡(镇)指导村党组织建立自主招租、委托招租等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不断层,长期持续稳定增收在1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健全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投入机制和“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提质增量工程,财政资金重点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实施好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带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力争2025年全县5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以上,“100万+”的村达到5个,“1000万+”的村实现零的突破,实现产业有发展、集体有收入、群众得实惠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二是结合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发展,做好“十三五”和“十四五”已确权的224个产业项目的分类,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主体作用,盘活资产、发展产业、提升效益。打破乡域资源限制,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通过改造升级现有村集体“飞地”产业、村集体和群众自筹新建“飞地”产业等形式,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更加适应市场需求,拓宽增收渠道。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大产业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力度,探索土地流转、协议订购、股份分红等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农户、经营、发展的一体效应,持续助力农牧民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政策,保稳转移性收入
(九)优化完善涉农政策。一是全面梳理优化加强“三农”政策,推进“补关键”“奖到户”。用好用足存量政策,健全完善惠民惠农“一卡通”制度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2025年边民补助、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4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补助资金6885.62万元及时足额精准兑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二是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政府投入“三农”项目、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等政策与农牧民增收挂钩机制。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带动群众增收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经营管理优良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有效推动合作社发展,增加群众增收渠道,力争带动群众1200人次以上,增收16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三是强化增量政策落实,聚焦“十大民生工程”,扎实落实民生实事,严格落实教育“三包”经费、社会保障服务等领域提标政策,研究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幼儿每人每年4300元的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4800元的“三包”经费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自治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聚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一)抓实调度考核。县委农工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农村居民收入情况检查督促,落实“增收工作季调度”工作要求加强调度。同时,要把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考评,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防止政策落空、走样变形。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农牧民增收。
(十二)强化增收统计。统计部门要积极承担农牧民增收数据的采集、整理等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加强农牧民增收数据统计,做到全面如实统计,确保应统尽统,如实反映农牧民增收成效。
(十三)做好宣传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依托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用身边致富增收典型故事,大力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发农牧民创业创新活力,营造农牧民增收“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