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民政局结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条件
(一)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二)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三、所需材料
新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现役军人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军官证、士兵证、身份证;
(三)当事人提供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四)再婚的当事人,需持有离婚证(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判决书需要带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五)丧偶再婚当事人,需持有公安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丧偶。
友情提醒:以上证明材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提供原结婚证丢失声明、旧证换新证或损毁证明;
(三)当事人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受理→决定→办结→发证
五、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朗县民政局离婚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登记
二、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并且不能消磁);
(三)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已婚,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
(四)当事人双方原结婚证上的内容同居民身份证上一致,(如原结婚证办理时,使用一代身份证的新办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身份变更证明);
(五)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和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七)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蓝底);
(八)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备案回执单;
(九)询问笔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当事人提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蓝底);
(三)当事人原离婚证丢失声明书;
(四)当事人再婚的不得补办离婚证。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备案→冷静期(30天)→审核→受理→办结→发证
四、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残疾人证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所需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民政窗口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民政窗口取);
(三)申请人提供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四)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五)申请人智力、精神类残疾和未成年人残疾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电话)信息真实无误;
(六)西藏自治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民政窗口取;
(七)申请人提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以上残疾认证办证流程对象是(新办、等级变更)类残疾人群。
注意:(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发证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西藏林芝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人民政府停车场对面306省道旧东)
朗县人民政府二楼B5门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业务咨询电话:0894-546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