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朗县民政局结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民政局结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条件

(一)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二)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三、所需材料

新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现役军人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军官证、士兵证、身份证;

(三)当事人提供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四)再婚的当事人,需持有离婚证(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判决书需要带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五)丧偶再婚当事人,需持有公安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丧偶。

友情提醒:以上证明材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提供原结婚证丢失声明、旧证换新证或损毁证明;

(三)当事人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受理→决定→办结→发证

五、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朗县民政局离婚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登记

二、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并且不能消磁);

(三)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已婚,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

(四)当事人双方原结婚证上的内容同居民身份证上一致,(如原结婚证办理时,使用一代身份证的新办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身份变更证明);

(五)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和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七)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蓝底);

(八)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备案回执单;

(九)询问笔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当事人提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蓝底);

(三)当事人原离婚证丢失声明书;

(四)当事人再婚的不得补办离婚证。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备案→冷静期(30天)→审核→受理→办结→发证

四、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残疾人证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申请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所需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民政窗口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民政窗口取);

(三)申请人提供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四)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五)申请人智力、精神类残疾和未成年人残疾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电话)信息真实无误;

(六)西藏自治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民政窗口取;

(七)申请人提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以上残疾认证办证流程对象是(新办、等级变更)类残疾人群。

注意:(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发证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西藏林芝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人民政府停车场对面306省道旧东)

朗县人民政府二楼B5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业务咨询电话:0894-546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