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朗县未报送2022年度报告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帮助企业解困,按照《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针对县域151户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未报送2022年度报告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