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   9  27 


  录

第一部分朗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中共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朗县监察委员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是依法调查县、乡(镇)党委、基层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并决定对这些党组织或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是依法调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作出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之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五是会同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六是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七是监督检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八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审批县直各部门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

九是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市纪委监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979年9月,中共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属副县级单位。根据《关于〈关于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我委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室、监督监察室、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中心,均为副科级内设机构。2018年机构改革后,朗县纪委监委核定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3名,委领导职数6名(其中:兼职4名,专职2名)。

第二部分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8.5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75万元、75.2万元,增长22.07%、16.55%,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人员调出工资关系未转,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5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占经费总额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共计支出557.28万元,基本支出51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2.59万元,占84.8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35万元,占7.42%;占7.78%。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28万元,比2020年多105.5万元,多了23.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27万元,占7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8万元,占7.77%;卫生健康支出26.89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57.84万元,占1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85.94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9.9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13.3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1.7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0.2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0.2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21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2.68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4.6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3.24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纪委监委2021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1.52

6.42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72

0

3.公务用车经费

10.80

6.4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0

6.42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朗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42万元,比 2020年支出数减少2.39万元,减少27.13%。其中: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2020年与2021年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 2021年度决算数6.4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支出数减少2.39万元,减少27.13%,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对减少。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1.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朗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辆。我委无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朗县纪委监委没有重点、重大项目,目前正在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朗县纪委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