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朗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 2月1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党委统战部是全县统一战线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对各寺庙及寺管会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
(一)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战政策,落实有关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政策,经常对统战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组织传达贯彻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县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宗教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党知识分子中代表人物的培养、举荐、安排、使用工作;
(七)制定和完善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九)配合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的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朗县县委统战部于1960年2月成立,当时无专职领导,现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统战部、宣教办、宗教办、财务室。
第二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629.3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629.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32万元,占10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62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56万元,占87.17%;项目支出80.76万元,占12.84%。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9.3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9.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9.3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491.03万元,增加138.29万元,增长28.17%。
主要原因:人员调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68万元,占7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7万元,占8.25%;卫生健康支出34.47万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占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统战事物(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420.9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308.03万元增加了112.89万元,增长了36.6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统战事物(款)其他统战事务(项) 2022年预算数80.7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62.34万元,增加18.42万元,增长了29.5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1.5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36.75万元,增加14.8万元,增长40.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0.3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0.55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41.82%;
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2021年各个管委会人员的社保资金转至统战部。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6.4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14.05万元,减少7.61万元,减少54.17%;
2.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28.0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22.39万元,增加了5.64万元,增长25.19%;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41.3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46.92万元,减少5.62万元,增长11.98%。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4.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4.5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1台(与民宗局公用)。
2022年预算数11.5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0.24万元,增加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0.64万元,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4万元,执行数为9.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执行数9.59万元,公务接待费执行数0.09万元(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6人),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年初无预算。
2022年,我单位较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等方针政策,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控制接待人数和批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及维修各环节工作,将切实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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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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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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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科目编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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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其他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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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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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5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2月17日,我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与民宗局共用)。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名称为党外人士生活补助,资金23.5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附项目支出绩效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