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政府办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3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公室共下设二级单位3个:信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 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林地委办〔2010〕19号)精神,设立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朗县法制办公室、朗县信访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
(八)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执行、业务指导及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中的衔接工作。
(十一)管理县后勤服务中心、县编译室和县驻八一办事处。
(十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十三)负责向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十五)负责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审查、修改、备案、清理、上报工作。
(十七)承办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八)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十)负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一)组织对朗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二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二十三)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交流。
(二十四)负责审核政府审批的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
(二十五)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朗县政府办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朗县政府办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1.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021.51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91万元。支出1031.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3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1.51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占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51万元,占99%。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60万元,占86.82%;项目支出135.91万元,占13.18%;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1.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021.51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3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收支1031.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045.13万元,减少13.62万元,减少1.30%。主要人员调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14万元,占7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占8.34%;卫生与健康支出65.8万元,占6.38%;;住房保障支出71.53万元,占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行政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682.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588.66万元,增加94.08万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85.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89.44,减少3.96万元,减少4.4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0.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56万元,无增减。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0.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18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4.47%。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6.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8.63万元,减少2.15万元,减少4.42%。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8.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元,增加8.64万元,增长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71.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72.28万元,减少0.75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1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5.05万元,增加55.95万元,增加124.1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项)2023年预算1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4.4万元,无增减。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1.8万元,无增减。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执行数0万元。
2022年,我单位较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等方针政策,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控制接待人数和批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及维修各环节工作,切实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
|
|
|
|
|
|
单位/科目编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其他 |
公用经费 |
||||
|
合 计 |
|
|
|
|
|
|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3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45.77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3月份13日,朗县人民政府办无编制车辆,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购置和安排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朗县政府办实行绩效全覆盖。涉及预算资金项目有15个,预算资金1021.51万元。(详情见附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朗县政府办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朗县政府办无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政府办部门预算草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