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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310

  

第一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做好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和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全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边境、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贯彻落实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出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13.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铁路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配合全县境内区域铁路的建设协调工作。

16.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7.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能源政策、措施。负责县本级能源的行业管理。按照权限提出能源发展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承担全县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8.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9.管理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林芝市在我县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0.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县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综合办、项目办、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铁路办5个办公室。

第二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451.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4.71万元。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11.57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45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16.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4.71万元。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45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7万元,占77.80%;项目支出100.18万元,占22.20%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1.2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11.5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1.25万元,2022年执行数614.74万元减少163.49万元下降26.59%,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1.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1万元,占8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万元,占6.72%;卫生健康支出22.16万元,占4.91%;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占5.59%、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11.57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14.91万元减少39.17万元,下降12.44%。主要是人员调整而相应费用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3.2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5万元增加了28.29万元,增长了113.16%。主要是2022年没有全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物(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33.1万元减少了了0.12万元,下降0.36%。主要是今年发展和改革事务项的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0.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5.57万元减少5.54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0.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07万元无增减。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22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9.09%。主要是人员的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3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工资津贴的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3.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17万元减少0.68万元,下降16.31%。主要是人员的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6.33万元,2022年执行数19.34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25.2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8.51万元减少3.3万元,降低11.57%。主要是人员调出而相应费用减少。

11.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11.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57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20.90%。主要是去年资金还未支出。

六、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1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9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没有增加减少。

公务用车保有2辆量,预计2023年公务接待13批次、   68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其他

公用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1.82减少2.87万元,下降13.15%,主要是减少人员而相应的资金减少。其具体包括办公费1.91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0.3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   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资金416.54万元,均为县级财政拨付;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6.84%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3年发改委(部门预算草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