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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

部门预算

2023 3 15

第一部分西藏朗县仲达镇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朗县仲达镇寺管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朗县仲达镇寺管会2023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3.组织寺庙僧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人的培养工作,壮大宗教界爱国力量,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协助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6.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7.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寺管会财务资产产管理制度
    9.严格按照《会计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寺庙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寺庙管理委会财务的自身管理,建章立制,明确收支两条线。
    10.尊重寺庙资金的传统用途,做到财务收支底数清、情况明,寺庙管委会自身运行的各种费用不得在寺庙收入中支出。

    11.寺庙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要将寺庙财务收支情况向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进行公示,寺庙管理委员会干部不得参与寺庙的任何具体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4,包括党建办、综合办、宣教办、警务室

第二部分

西藏朗县仲达镇寺管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4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8万元,占100%;。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8万元,98.9%;项目支出1.5万元,占1.1%。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18万元,比2022执行数149.71万元,增加5.53万元,3.69%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8万元,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万元,9%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6.5%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58万元,比2022执行114.61万元,减少5.03万元,减少4.39%。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2022执行数1.5万元,无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76万元2022执行数13.09万元,减少0.33万元,减少2.5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0.08万元,比2022执行数0.08万元,无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1.59万元,比2022执行数1.64万元,减少0.05万元,减少3.05%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90万元,比2022执行数1.15万元,增加0.25万元,增加21.73%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6.94万元,比2022执行数7.12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2.53%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0.83万元,比2022执行10.52万元,增加0.31万元,增长2.9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2022相同无变化。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附表4-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其他

公用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7万元,2022年预算14.98万元,减少0.11万元,减少0.74 %主要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仲达镇寺管会未安排政府性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3中旬,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维稳专用用途的车辆。朗县仲达镇寺管会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1个,资金144.1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89.2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7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万元;住房公积金1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体检费0.9万元;寺管会党建经费1.5万元;占年初收入预算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西藏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草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