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1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7万元,增加96.81%;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35万元,降低100%;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505.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82万元,降低6.09%;2023年,我县无公务出国(境)事项发生,全年公务出国(境)费用不存在。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减退,县级接待公务监督检查、考察调研等次数增加,但均在预算额度以内。
今后,我县将会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