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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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原局长伍国兵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5年10月11日 18时17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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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原局长伍国兵同志自然

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审计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朗县审计局对自然资源局原局长伍国兵同志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12月26日,向我局反馈了审计意见《朗审(委)办资环意〔2024〕1号》,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及整改工作,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审计反馈问题,我局立即召开安排部署会,把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按科室分工和干部职责分工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人,同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每项整改任务实际情况,明确科学合理的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保障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类型、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结果

整改任务一:未落实建设用地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至2023年,朗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要求在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地块、用途等信息。

整改类型: 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要求,对当年确定的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用途等在朗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2025年3月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依法公开信息意识,明确公开范围、标准及程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力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自2024年起,我局自查发现了未制定年度国有建设供应计划,2024年7月朗县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党组会研究审定了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4年8月在朗县政府网站及全县范围内公开了朗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在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目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任务二:补充耕地项目录入系统工作未落实。朗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开展朗县洞嘎镇扎西塘吾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地整治115亩,新建/修建田间道路、新建跨机耕桥、土地翻耕1000立方米,取土点生态恢复1000立方米,种植意杨1000棵;项目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5月25日完工,2018年6月4日完成县级验收,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该项目作为耕地补充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截至2023年年底,该土地整理项目还未完成耕地补充系统申报工作,导致耕地实有面积不实。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自然资源局应国家政策要求,对补充耕地项目做好系统申报补充工作,做好补充耕地项目监管。2025年3月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该项目土地整治115亩,其中实地为耕地的69.2415亩,于2024年已纳入全县耕地保有量中,2025年12月30日前新的指标系统上体现具体数据。目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任务三:未制定“土地复垦监测制度”。2022年至2023年,朗县自然资源局未按照规定制定朗县土地复垦监测制度。

整改类型:分阶段类整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文件要求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制度建立后,要加强制度落实工作。2025年12月前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参照上级部门的意见,制定土地复垦监测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任务四:未编制地质灾害规划。2022年至2023年,朗县自然资源局未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整改类型:分阶段类整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要求完成审批后公布。2025年12月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我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林芝市县级财政资金,推进“十五五”期间朗县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划编制工作,后续按照要求编制地质灾害规划。

整改任务五: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开展的雅江(朗县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2023年9月11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施工单位,2023年9月14日正式进场动工建设,其中2023年8月23日签订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2023年10月10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朗县水利局许可批复,综上,项目开工时间早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时间,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整改类型:分阶段类整改问题

整改要求及时限: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在后续项目建设中的程序合规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开工前的前期工作。2025年12月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主动与县水利局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审批流程及要求、政策变化等信息,办理手续过程中,积极配合审查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流程,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项目开工的必要前置条件;三是强化工作人员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已完成整改。

整改任务六:行政执法关键要素不全,存在行政复议、诉讼风险。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对平措(个人)违法采石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2023年5月下达处罚决定书,案卷卷宗为:2023〔5号〕卷宗,核查卷宗,其中:违法线索登记表无经办人及执法人员签字盖章;立案呈批表无经办人、执法监督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询问笔录无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签字盖章;法律文书送达回执空白无内容;结案呈批表无承办人员、执法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无现场勘查照片。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类问题

整改要求及时限:自然资源局应对不合规的案卷进行整改,按照法规做好证据收集、调查取证,确保案卷完整、真实,处罚有效。2025年3月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以平措违法采石行政执法关键要素不全问题作为警示案卷,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执法规程,对全局执法人员再次普及办案程序要求,关键要求注意事项;二是局党组召开在改进作风专题会,部署强调全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意识,杜绝出现以上问题,确保今后每一个行政案件流程的合法合规;三是完善该卷宗签字、盖章、法律文书送达回执、现场勘查照片等要素。已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4条,主要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意见,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确保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现将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审计提出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二是制定完善土地利用计划。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与动态监测,及时遏制违规用地行为。

针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的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认知度。二是学习业务知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强化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查和监管制度,明确巡查责任和频次。

针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动态监测机制,与农业农村局对接掌握农田耕种情况,及时发现新增撂荒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执法力度,对非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及撂荒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完善执法机制与执法队伍、强化日常监管与巡查

                            

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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