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夏多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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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17时33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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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夏多经济
责任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15日,对夏多同志担任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朗县粮油公司,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夏多同志和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其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朗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整改工作组织情况。一是召开1次部署会,安排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由组长亲自抓、负总责,专题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通过采取具体有力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审计查处的主要问题、整改类型、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结果
整改任务一:朗县粮油公司提供的2023年面粉保管显示:2022年4月21日至6月26日,储备粮-面粉库存低于核定数量的80%,最低时仅有核定数量的13%。
问题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二是监管不到位。疏于对粮油公司的监管,没有严格按照《林芝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对粮食储备情况进行监管,导致粮食储备量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发改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林芝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纳入发改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开展学习1次。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林芝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持续加大对承储单位朗县粮油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每月至少开展1次日常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检查,切实保障81吨(大米75吨、面粉5吨、食用油1吨)政策性储备粮油的储备规模保持在100%,目前开展监督检查2次,粮食储备规模达到100%。
整改任务二:2023年11月,朗县粮油公司支付采购大米款14.4万元,仅附大米生产厂家成品出厂检验报告,无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部分粮油存在质量隐患。
问题原因:县粮油公司对《林芝市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不够了解,粮食入库流程不清楚,导致未做第三方质检。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对县粮油公司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林芝市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林芝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要求承储单位在采购储备成品粮油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不同批次、品种、品牌粮食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具备资质)的检测结果,作为接收依据。同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在轮换粮油入库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并将样品送至上级行业部门(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进行送检。
完成情况:已完成。截至目前对粮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1次,学习《林芝市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要求粮油公司在轮换粮油入库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并将样品送至上级行业部门(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进行送检。
整改任务三:审计发现,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22年6月,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朗县粮油公司签订粮油采购合同,价款23675元,甲方法定代表人为旦增罗布,没有授权委托书。
问题原因: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不了解,导致开展工作时无规可依,导致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学习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1次;结合单位实际业务,制定《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变更、归档等全流程管理要求,规范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界定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学习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1次;结合单位实际业务,制定《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1份,明确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变更、归档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整改任务四:审计发现,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不详细,无法还原决策过程。
问题原因: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决策程序不够严谨,集体决策意识弱,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体现每位发言者的意愿表达,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和保管,真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流程规范,可追溯。二是建立审核机制。每次会议结束后,由综合办公室对会议纪要和记录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内容遗漏,表述不清等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修改,确保记录质量。三是定期自查自纠。每季度开展一次会议纪要和记录的自查工作,对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存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修改、完善《朗县发改委“三重一大”制度》,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1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记录以及后期会议纪要,确保决定事项可以追溯。
整改任务五:2022年7月,支付购买救灾应急粮费用2.37万元。2023年4月支付车辆维修费0.67万元,均未上“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原因: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注重集体决策要求,导致支出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决策流程。明确规定今后所有涉及一次性经费开支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资金调度和使用,以及其他重大经济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进行决策。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我委干部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制度适用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自觉性,并确保学习效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中的责任。对今后出现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修改、完善《朗县发改委“三重一大”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1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记录以及后期会议纪要,确保决定事项可以追溯。
整改任务六: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一是2022年9月,购买应急物资(帐篷)费用8.25万元,验收单无验收人签字;二是2023年12月,付差旅费0.27万元,所附发票抬头为“11542627724901007A”。
问题原因:验收流程不规范,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采购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审核把关不严,验收单无人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验收流程。重点梳理并完善应急物资验收流程,明确规定验收环节各参与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验收时必须由至少三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完成后及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确保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对全委干部开展财务报销知识培训,重点讲解发票开具规范,报销流程和要求等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次。三是定期自查自纠。财务主管及财务人员,每季度定期开展1次原始凭证审核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原始凭证审核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目前开展自查1次,未发现新增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次,开展物资验收、财务报销领域自查自纠1次。
整改任务七:无发票列支。2022年12月,支付县级救灾物资仓库维修及购买灭火器款0.42万元,无发票。
问题原因: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人员对报销流程掌握不够清楚,导致出现无发票列支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本部门财务报销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原始凭证,不得无发票列支。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修订《朗县发改委财务报销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原始凭证,不得无发票列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次。
整改任务八:收支核算不规范。审计发现,2022年11月,将收到朗县财政局转来火车站疫情防控物资经费5.3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等。
问题原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业务不熟练,分管领导对财务收支核算把关不严,导致收支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财务核算制度。梳理和完善单位现有的财务核算制度,明确各类收入的确认标准、核算方法和会计科目使用规范。针对政府专项经费等特定类型的收入,制定专门的核算指引,确保财务人员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二是建立收入核算的复核机制。在财务人员完成收入入账核算后,由财务主管进行复核,重点检查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合规性以及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1次。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财务收支核算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收入核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收入入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修订《朗县发改委财务核算制度》,全体干部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次。
整改任务九:扩大支出范围。2022年7月,用培训费支付前往林芝市协调拉林铁路双拖欠工作差旅费0.14万元,扩大经费使用范围。
问题原因:财务工作人员对支出范围不够了解,财务分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经费的支出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制定详细的预算科目使用指南,对不同类型经费的使用进行清晰界定,防止类似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立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实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对预算支出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对于超预算、无预算或违反预算规定用途的支出,严格禁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提高预算意识和合规意识。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管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预算意识和合规意识,使其清楚了解各项经费的使用规定和要求。四是追回并上缴经费。对于该项目违反预算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的经费,已经追回上缴。
完成情况:已完成。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违规支出资金追缴。
整改任务十:2022年11月,支付1.68万元购买火车站疫情值班人员办公桌、值班用床,未计入固定资产,也未进行资产移交,存在资产遗失风险。
问题原因: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完成资产移交。由于相关物资为应急救灾物资中支出,需将物资回收后列入县级应急救灾储备物资中。我委将依据购买凭证等资料,及时将2022年11月购买的火车站疫情值班人员办公桌、值班用床补录入县级应急救灾物资账目中,准确登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金额、使用部门等信息,目前已经移交完毕。二是全面清查盘点。开展一次单位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工作,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核对、盘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资产信息登记不全或资产实际情况与台账不符等问题。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基础数据。三是健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资产的变动情况。对于资产的报废、调拨、出租等处置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办理,确保资产处置合规、合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疫情值班人员办公桌、值班用床完成资产移交;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
整改任务十一:2023年8月,才将2022年9月向社会投放物资获取资金1.58万元存入单位账户,在此之前一直存放在个人账户。
问题原因:对公款私存的危害认识不足,由于后续疏忽,忘记将社会投放资金及时存至单位账户。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合规入账:立即对1.58万元资金来源、用途等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资金性质和收支合规。核查无误后,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准确账务处理,详细记录资金存入时间、金额、凭证号等信息,并将资金全额上缴至县财政,目前已上缴完成。二是修订和完善单位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现金收支、账户管理、资金存放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规定现金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将单位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三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本单位资金管理监督岗位,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金收支的及时性、合规性,账户使用的规范性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同时,明确资金管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存在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四是加强人员教育与培训。组织涉及资金管理的相关人员,如:财务人员、业务经办人员等开展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专题培训。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使其清楚了解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五是加强廉政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廉政讲座、案例分析,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廉政教育,强调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次。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报告提出审计建议4条,主要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政府储备粮管理。朗县发改委结合实际,采纳情况如下: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学习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1次;二是制定《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1份,明确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变更、归档等全流程管理要求。三是修改、完善《朗县发改委“三重一大”制度》,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1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记录以及后期会议纪要,确保决定事项可以追溯。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次,开展物资验收、财务报销领域自查自纠1次。二是修订《发改委财务报销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原始凭证,不得无发票列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次。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一是修订《朗县发改委财务核算制度》,全体干部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次。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违规支出资金追缴。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四是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次。
(四)加强政府储备粮管理。一是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检查,切实保障81吨(大米75吨、面粉5吨、食用油1吨)政策性储备粮油的储备规模保持在100%,目前开展监督检查2次,粮食储备规模达到100%。二是对粮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1次,学习《林芝市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要求粮油公司在轮换粮油入库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并将样品送至上级行业部门(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进行送检。
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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