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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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朗县住建局原局长嘎玛次仁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整改结果的公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6年01月19日 18时4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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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朗县住建局原局长嘎玛次仁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

整改结果的公告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朗县审计局2025年8月21日至9月15日期间对朗县住建局原局长嘎玛次仁同志经济责任开展现场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朗县住建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朗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整改工作组织情况。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收到审计报告后,县住建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审计反馈的7个方面18项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制定了《中共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朗县住建局原局长嘎玛次仁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逐一查找原因,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类型、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到位,审核不严。抽查发现,朗县住建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共276套(廉租房96套、公租房180套),抽查2022—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发现,部分《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信息不全(如现居住房屋性质、人均面积等未填);现场走访光明新区7栋1单元202住户索某某,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时未核实收入。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补充完善申请表信息,重新核实索某某收入情况,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清退;后续申请审核需明确信息填写要求,通过工商、税务等部门核查收入,留存核查记录。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并下达腾退通知书,目前该住户已完成腾退工作,同时我局深入开展排查工作,目前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和排查力度,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信息。已完成整改。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

问题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审计发现,2021年党组会议纪要中第五次、第十二次会议纪要与原始记录内容不一致,存在“三重一大”记录混乱、涉嫌伪造情况。类似情况还有:2022年第1次、3次、6次、8次、10-12次会议纪要与原始记录内容不一致,2022年第13~17次会议纪要仅有打印版、无原始记录。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会议纪要需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存档,定期对会议纪要、记录进行核对,杜绝记录混乱及伪造问题。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中共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明确了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党组会议“记录-审核-存档”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落实负责人审签制度。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局党组书记对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内容开展核查1次,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已完成整改。

问题3.项目设计变更不合规,集体决策履职不到位。审计发现,林芝市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资料存在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情况。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审核变更内容是否合规,评估建设内容合理性,补充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项目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开展了1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今年以来严格落实项目变更四方签证制度,杜绝了类似问题,并经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核实后补签盖章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重要经济事项推进落实方面

问题4.项目建设不合规,弱电井井盖未安装防坠网。现场踏勘发现,江南新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竣工验收,至今全部道路弱电井井盖未安装防坠网,不符合施工要求。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立即组织加装弱电井井盖防坠网;后续项目需将防坠网安装纳入施工质量清单,验收时重点核查,未安装的不得通过验收。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GB/T23858-2009《检查井盖》规范内容1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经核实该项目内容,针对该项目未加装弱电井井盖防坠网情况,组织施工单位加装弱电井井盖防坠网;三是我局对市政项目防坠网安装情况进行排查,并建立了台账。已完成整改。

问题5.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测。审计发现,朗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置点建设项目钢筋原材力学性能试验报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早于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8日)及材料进场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且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完成24小时内报验、见证取样,建材存在质量风险。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重新组织该项目钢筋原材合规性检测,建立材料进场台账,明确24小时内报验要求,留存见证取样记录,保证检测报告与进场、开工时间的逻辑顺序。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建设工程管理条例》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项目负责人重新组织该项目钢筋原材合规性的检测,留存见证取样记录。已完成整改。

问题6.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

(1)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导致项目受到行政处罚。审计发现,2023年11月,朗县住建局因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修建自来水厂,导致上缴行政处罚款33358.00元。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排查所有项目审批手续,未办手续的及时补办,未批准的不得开工,建立项目实施审批核查机制,加强验收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压实施工方责任,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我局今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土地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开展排查1次,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2)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审计发现,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2023年4月6日)晚于开工时间(2022年12月6日),存在未批先建。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排查所有项目审批手续,未办手续的及时补办,未批准的不得开工,建立项目实施审批核查机制,加强验收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压实施工方责任,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容1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我局今年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排查1次,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3)项目复工程序不合规。审计发现,林芝市朗县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工程复工令》要求2022年3月10日复工,监理日志显示2022年2月25日提前复工,无提前复工审批文件。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排查所有项目审批手续,未办手续的及时补办,未批准的不得开工,建立项目实施审批核查机制,加强验收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压实施工方责任,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内容1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已完成整改。

(4)项目验收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发现,朗县美丽边城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18日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排查所有项目审批手续,未办手续的及时补办,未批准的不得开工,建立项目实施审批核查机制,加强验收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压实施工方责任,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项目负责人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内容2次,进一步加强了项目验收管理的学习;二是项目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针对2023年9月18日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情况,进行补签整改。已完成整改。

问题7.项目监管不到位,超工期完工。审计发现,林芝市朗县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监理日志显示工期215天(2022年2月25日—9月28日),超合同约定(150天)工期65天,无相关说明及审批。林芝市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监理日志显示工期392天(2023年4月2日—2024年7月31日,含暂停施工),超合同约定(180天)工期212天。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调查两个项目超工期原因,按照合同追究相关单位违约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延期完工,发挥项目效益。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项目负责人员对两个项目超工期情况进行核查,朗县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是由于受疫情影响,超出工期情况当时已出具工期调整申请及承诺书;林芝市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超工期情况,当时我局已对该施工单位进行无资质处理;二是今年以来我局项目办对重点项目工期实行倒排工期,确保我局重点项目按时完工。已完成整改。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问题8.原始凭证附件金额与会计凭证记账金额不符。审计发现,朗县住建局2023年11月报销办公用品费2300元,附件明细显示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累计购买5080元,与报销金额不符。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核实金额差异原因,及时归还企业差额费用。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容学习1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经财务人员核查相关情况,鉴于当时我局经费不足以一次性支付该资金,因此先后分三次支付,不存在报销金额不符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9.建设项目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审计发现,朗县住建局所有建设工程类项目支付进度款时均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如朗县阳光便民服务茶馆试点项目进度款1129191.59元,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整改类型:分阶段性整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调整建设项目账务核算,正确使用“在建工程”科目。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内容进行学习2次,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局财务人员积极同县财政局对接学习,对我局建设工程类项目支付进度款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正在整改中。

问题10.凭证编码混乱,记账凭证号与实际凭证号不符

审计发现,2022年记账凭证存在大量编号不符情况,如“支付林业局对面消防栓维修费650元”序时账为2022年12月27号、实际为36号;2022年12月56-57号实际凭证(收污水处理站运营费),序时账为43-44号。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重新梳理2022年凭证编号,调整序时账与实际凭证号一致;后续凭证需按时间顺序连续编号,定期核对序时账与实际凭证号,确保一致。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学习2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经财务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由于当时财政一体化系统处于试用状态,系统未全面完善及财务人员未及时做账等原因,我局财务工作人员同时在一体化和U8两个系统上做账,导致出现以上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1.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审计发现,2021年12月将江南新城城镇功能建设项目等款项4120000元,无实际付款依据的情况下从预算内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涉嫌虚假支出;类似情况还有2022年12月收污水处理站运营费1111800元。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虚假列支。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学习1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问题12.项目采购不合规。审计发现,2021年12月实施的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金额385860元),参与报名的西藏金沣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辰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帅某某;2023年11月实施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金额391888.36元),参与询价的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太奇科技有限公司、优数研科环境科技(北京)公司均有同一股东黄某某。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采购审核程序,重新核查上述项目采购过程,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建立采购供应商关联关系核查机制,发现关联供应商的取消参与资格,定期开展采购合规检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容1次,进一步加强了采购审核程序的学习;二是建立了《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资质核查制度》,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开展采购供应商资质及报价核查1次,并建立了核查台账,党组书记开展采购合规检查1次,杜绝了类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3.项目询价存在虚假报价行为。朗县住建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8号)显示,朗县江南新城市政支路(纵三路)建设项目水保编制询价中,四川恒得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环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概算上浮1%报价,西藏鑫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概算下浮1%报价,存在虚假报价导致特定单位中标的情况。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采购审核程序,重新核查上述项目采购过程,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建立采购供应商关联关系核查机制,发现关联供应商的取消参与资格,定期开展采购合规检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容1次,进一步加强了采购审核程序了解;二是经项目负责人对朗县江南新城市政支路(纵三路)建设项目水保编制单位询价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三方单位相互不存在关联;三是我局党组建立了《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资质核查制度》,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开展采购供应商资质及报价核查1次,建立了核查台账,并由党组书记开展采购合规检查1次,杜绝了类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4.违规出借公务车给第三方人员使用。审计发现,2023年4月11日—14日、17日,朗县住建局派出公车给“第三方公司”使用,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并报销费用的情况。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加强公车管理,追回第三方使用期间的车辆燃料费。建立公务车使用审批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加强用车审核。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内容2次,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的了解;二是局党组班子建立了《公务车辆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三是经财务人员核查相关情况,因我局工作人员疏忽派车单上填写错误,并不存在公务车给第三方人员使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

问题15.内控制度不健全,项目资料保存不完整。审计发现,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缺失合同、招投标资料、评标资料,因仓库搬迁未提供全部资料。

整改类型:分阶段性整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全面排查缺失资料,联系相关单位补充;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资料归档时限,搬迁时制定资料保护方案,定期核查档案完整性。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内容2次,进一步加深了项目资料管理内容的了解;二是我局党组建立了《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归档,确保做好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三是针对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资料缺失情况进一步核查,项目负责人员督促相关单位补充完善归档资料,目前该项目资料已送去财评。正在整改中。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问题16.未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人员。现场走访发现,部分公职人员调任乡镇后,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未及时清退(如光明新区10栋1单元201号住户吴某某,于2024年7月完成借调相关工作,截止审计日仍未退房)。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通知相关人员限期清退,排查其他需清退对象,建立干部调动住房跟踪台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情况,并下达腾退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住户已完成腾退手续;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情况,并建立更新了2025年干部调动和退休人员跟踪台账,及时开展腾退工作,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7.项目后期维护不善,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审计发现,朗县江南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于2023年10月竣工验收,2025年9月初现场调查发现永久斜坡植被因灌溉不到位枯死(水厂与住建局因绿化经费分歧导致水量不足),后期管护不到位。

  整改类型:分阶段性整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及时协调水厂解决绿化用水问题,补种枯死植被,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台账,明确管护责任人及经费,定期检查管护情况,及时解决管护中的矛盾。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目前我局已指定工作人员作为该项目后期管护人员,待明年开春开展相关补种工作,并做好后期管护台账;二是绿化用水资金方面,经请示县政府绿化用水资金实行实报实销,每年年底一并解决。正在整改中。

问题18.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审计发现,朗县游泳馆建设项目验收资料显示2024年12月5日竣工终验合格,2025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办理竣工结算、决算审计。

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整改要求及时限:朗县住建局应及时组织该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审计,明确办理时限;后续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启动结算审计,建立竣工手续办理台账,超期未办理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我局已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学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内容2次,加深了对相关管理业务的了解;二是我局安排专人督促施工单位开展该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正在开展财评工作;三是下一步加强项目竣工后的管理,确保竣工项目在1个月内启动结算审计,并建立竣工手续办理台账。已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朗县住建局全面采纳县审计局反馈的四个方面意见8条建议,将进一步加强公有住房管理、采购流程、凭证管理、项目规范管理及规范“三重一大”执行,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回头看”,定期核查公有住房管理、采购流程、凭证管理、项目规范管理及“三重一大”执行情况,防止问题反弹,整理形成整改台账和资料,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预防在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公务车辆审批管理制度》《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资质核查制度》
  (三)提升管理效能。持续加强公有住房管理、采购流程、凭证管理、项目规范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合规意识,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推动住建工作进一步规范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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