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朗县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朗县要闻

朗镇多管齐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朗县政府网站:

2022年05月11日 16时07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

打印本文

基层社会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初一公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战场,朗县朗镇积极探索新路径,紧紧围绕市、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多举措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搭好法治的“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定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采取符合农村特点和实际的有效手段,以“法律八进”“3月综治宣传月”“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三官一平法治宣传”“法治夜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为载体,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深入铁路沿线村、边境村、治安重点村,通过走村入户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宣传品300余件,受教群众达1700余人。

建好德治的“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内力。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各村(居)、学校不断挖掘和谐互助群众、爱国爱教僧尼等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成风化人,在全镇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培育民族团结新风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大力倡导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好社会新风尚,形成“大事一起学、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朗镇评选出县级“最美家庭”1户,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家庭典型事迹8个,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起,全部化解调处完毕。

划好自治的“艇”,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基础性作用,着力巩固自治根基,结合村情民意,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涵盖公共事务、婚丧嫁娶、邻里关系、家风家教、虫草采挖等方面,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对违背“村规民约”的群众,给予相对应的惩罚措施,确保“村规民约”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实现村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截至目前,朗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9个,督导检查各类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执行情况27次。

基层社会治理关乎群众利益,只有持续建好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新局面,强化依法治理,才能筑牢“治理底盘”,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