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项目的公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7月29日 18时15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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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关于聘请
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项目
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参照本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对县委党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市场征询,诚邀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县委党校学员住宿楼位于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大院内(朗县江南新城),其中1号学员住宿楼建筑面积2004.22平方米,实有房间51间(标间设置)、床位102张;2号学员住宿楼建筑面积762.11平方米,实有房间16间(标间设置)、床位28张,宿舍内水电网、热水器、电视机、空调等配套设施齐备。
(二)县委党校学员食堂位于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大院内,建筑面积476.71平方米,炊具餐具等设施齐全,餐桌40张,可满足160人同时就餐。
(三)后勤管理服务团队负责县委党校院内绿化、保洁、水电维修等物业管理、学员餐饮住宿及日常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期间确保食堂、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保暖安全。负责对党校后勤保障运行的维护、维修;负责党校后勤资产、物资的日常实物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和财务资产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接受党校总务处工作安排和管理监督,做好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管理条件
(一)被委托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管理能力。
(二)被委托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不得利用住宿楼、食堂从事违法或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项目。
(三)被委托方除承办县委党校开展的培训班外不得对外经营。培训情况每年不一致,期数及服务需求根据办班情况具体而定。
(四)被委托方需提供以下服务。
1.住宿
提供牙刷、梳子等一次性洗漱用品,并定期更换、随时补充;提供毛巾、浴巾、拖鞋、吹风机、洗手液(或者香皂);提供矿泉水(每天两瓶);每天更换布草(布草洗涤服务要求按照酒店标准进行);24小时热水供应;保障电视机、网络等正常运行。
2.三餐
早餐提供标准为:糌粑、面条、馒头、包子、花卷、糕点、稀饭;牛奶、豆浆、酥油茶、清茶;鸡蛋、玉米、南瓜、山药等,根据班次适时调整菜品。除以上基本餐食外,确保有2样小菜;午(晚)餐提供标准为:三荤三素、一汤(荤素调整搭配)、主食确保2种,提供米饭、馒头、面条等;供应开胃菜、乳腐、咸菜等至少两款及餐后水果。
3.其他费用
根据北京智产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共产党朗县委员会党校拟确定“中国共产党朗县委员会党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结合本校实际,后勤服务委托管理收取外包费用不低于59023.00元(伍万玖仟零贰拾叁元整),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按照程序上缴国库;第三方运营团队要在管理期间承担自合同签订起年内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宿舍及食堂的水、电、网等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教学楼、校园亮化产生的水、电、网费由县委党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负责支付。
培训班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应不高于《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84号)培训文件规定,最终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相关费用从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费用中实报实销。
四、比选方式
采取市场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委党校邀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市监局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确定比选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被委托方在管理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被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被委托方需按时缴纳所涉及的有关费用,不得因滞纳而影响党校正常教学秩序。如违反相关要求视为违约,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使用权。管理人管理期间盈亏自负。
(三)在管理期内,被委托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经营期内被委托方在管理期间所建的设施、设备,所属权归县委党校。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和税收缴费证明);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8.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办公室(县委楼二楼)。
(三)报名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胶装成册提交);
2.公司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和税收缴费证明);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查询截图为准)。以上报名材料作为比选资格审查材料。
八、文件提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8月5日18点30分;
2.地点: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办公室(县委楼二楼);
3.文件需以胶装方式递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纸质文件需密封提交,封面及正文内容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相应落款处签字),另提供一份密封的光盘电子文件。纸质副本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扎西次仁:13308948255
周 海 洋:18076942717
附件: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中共朗县委员会党校(县行政学校)
2024年7月27日
附件
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关于聘请
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项目
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中共朗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后勤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比 选 人: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业绩 |
10 |
近三年内在区市县范围内有学校后勤经营管理服务成功经验2次(含)以上,得10分,以合同为准。具有校园管理经验,可协助配合党校完成课堂外的学员日常生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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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 |
10 |
租金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满分10分,最高报价为基准价,其他供应商得分=报价/基准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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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
20 |
服务方案应包括1.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2.对后勤管理的理解与分析;3.安全保证措施;4.服务团队配置;5.服务人员培训计划。以上每项具体且具有可行性得4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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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堂卫生保障措施 |
16 |
业绩中食堂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原始记录;1.留样记录;2.进出仓记录;3.安全记录;4.餐具消毒记录。以上记录齐全,每项得4分,不全或者缺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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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得2分、食品质量保证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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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厨房操作人员具备年检的健康证、厨师具有相关厨师证、营养健康师证等(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备查);级别最高、人数最多得3分,其他按照1分递减,没有或者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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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及反应时间。有处理办法、措施适当、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3分,可行性较差得1.5分,不可行或没有具体处理办法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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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 制度 |
14 |
比选文件内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规章制度:1.卫生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3.食品留样制度;4.采购制度;5.库房管理制度;6.财务制度;7.员工培训制度。以上制度齐全且方案全面最优可行的得满分1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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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住宿保障措施 |
5 |
经营方案明确具体,得5分,有经营方案但不具体得3分,经营方案含糊不清得1分,无经营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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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菜品 方案 |
10 |
菜品方案丰富得10分,菜品方案一般得5分,方案模糊不清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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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 承诺 |
3 |
对聘请服务内容作出相应承诺得3分,无承诺或对服务内容无响应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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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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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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