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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9月26日 10时2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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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雅鲁藏布江南部,光明新城西南部,北至江南大道,东至纵十五路,南至横十路,西至纵十一路,规划面积约为41.04公顷。

二、用地性质

规划区域的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高等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特殊用地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T50337-2018)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10年修改版)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年修改版)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版)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11年修正版)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

拉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

四、规划目的

为指导朗县江南新城开发建设,统筹安排江南新城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内容,为下一步土地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特制定《朗县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控制指标体系

1.控制指标体系包括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2.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线、配建车位、禁止开口路段及配套设施等;3.引导性指标包括建筑形式与风貌、出入口位置等指标;4.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六、主要内容

(一)目标定位

本次规划综合确定规划区功能定位为:跨江发展新高地、生态宜居的滨江城市。

(二)发展规模

规划区常住人口规模2700人。规划建设用地41.04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4.36%。

(三)空间布局

规划江南新城为“一心、一带,两轴、三组团、多节点”的空间发展结构。

一心:片区综合发展中心;

一带:沿江公园绿带;

两轴:南北向的片区发展主轴,东西向的片区发展次轴;

三组团:北侧综合服务组团,中部生态居住片区以及西侧特色产业组团。

多节点:规划区内多个功能节点。

(四)综合交通系统

1.路网规划

根据《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路网骨架,结合规划区现状建设、地形地势、用地权属走向等因素,规划区路网形成“一环五纵四横”高效快捷的方格网式结构。

2.道路等级划分及控制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两个等级。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得侵占道路红线,必须提前预留空间,保证道路系统的完整性。

A.主干路

主干路形成“三纵两横”格局,“两横”——江南大道、横十路,“三纵”——纵十一路、纵十三路、纵十五路。其中

江南大道、横十路、纵十一路、纵十五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形式为一块板,双向4车道,其断面形式为20=6.0(人行道)+14(非机动车道+车行道),具体为:B—B:20=3.0+7.0+7.0+3.0。

纵十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形式为一块板,其断面形式为24=10.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14(车行道),具体为:A—A:24=5.0+7.0+7.0+5.0。

B.次干路

次干路红线宽度按24米进行控制,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双向4车道,具体为A—A:24=5.0+7.0+7.0+5.0。

(五)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机关团体主要位于江南新西部,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等;规划文化用地包括朗县文化体验基地等;规划教育用地包括中小学教育用地及党校;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包括医院

(六)绿地系统

1.防护绿地

在主要道路、畸零宗地等区域安排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规划面积0.3064公顷。

2.广场用地

结合文化设施布局,打造区域门户节点,在文旅商贸服务组团设置广场用地1处,规划广场用地面积1.0111公顷。

七、规划图纸

(一)用地布局规划图

(二)功能结构规划图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四)土地利用强度规划图











(五)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六)综合交通规划图










(七)道路竖向规划图

本规划经朗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建议和意见的,可以向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公示时间:2024926-20241025日(30日)

公示方式:朗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lxgt5462665@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大院)

联系电话:0894-5462665

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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