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朗县政府网站:
2019年05月14日 19时28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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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自治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
主持人: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晋美旺措
减税降费是我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2018年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减税降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数次研究减税降费议题,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心。
西藏大力实施降低实体经济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减税降费、降低电价、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降低全社会营商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吴祥云
2018年,国家和自治区已制定出台以下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三是提高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将年度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认定为小微企业。
根据授权,制定出台我区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西藏自治区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西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额顶格按50%减征。同时,上述税种(附加)的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
深化增值税改革,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等。
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加大个税优惠力度。为使西藏群众享受减税政策红利,从2018年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将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提高1500元。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提高个人取得的交通、通讯补贴收入限额扣除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公务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顶格调高西藏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扣减标准。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从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9%降至16%。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副巡视员 蒋辉
2019年西藏将采取多项措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西藏自治区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可在税前予以扣除。
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二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放宽后的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下,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下。放宽后小型微利企业将占纳税企业总户数的95%,其中98%是民营企业。三是我区范围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义务时可享受50%的减征,已享受原有地方税种及相关附加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普惠性减免政策,截至目前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总体平稳。
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这四场战役,场场都非常关键,场场都是硬战。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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