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 年 8 月 2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中共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4.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5.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6.监督和支持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朗县法学会。
9.完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做好敏感期、国家和自治区、林芝市及朗县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调研掌握和分析研判我县政治安全、反分裂斗争和涉邪教有关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特别是依法打击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开展政法系统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县委政法委内实设政法委办公室和综治办公室,虚设维稳办、国安办、610办、执法监督科、法学会。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总计682.98万元,支出总计428.2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6.52万元(图1),增长0.29%,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支出减少58.75万元,降低12.1%,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图 1:收入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图 2: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政法委2018 年度收入合计682.98万元 ,均为财政拨款,占1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428.2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18.17万元,占74.29%;日常公用经费110.10万元,占25.71%。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政法委2018年度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朗县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8.27万元,服务支出(类)支出407.15万元,占95.0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13万元,占4.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407.15万元。
(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282.94万元。
(2)行政运行(项)支出124.2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1.13万元。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39万元;
(2)购房补贴(项)6.74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3.08 |
2.95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3.08 |
2.95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8 |
2.9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2017年与2018年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比2017年增加0.4万元,增加15.33%,主要是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增加了开支,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10.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基本支出10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朗县政法委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朗县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无其它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评估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朗县政法委无重点、重大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收入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朗县县委政法委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