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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8  27

第一部分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朗县司法局一个部门。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朗县司法局(正科级)是朗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行政法规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司法局无内设机构。朗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朗县司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291.61万元,支出总计278.8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13万元,增长11.10%,支出总计增加16.58万元,增长2.62%,结转12.7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导致收入和支出都有相应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8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53万元,占1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8万元,占100%。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总决算278.8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支出共增加 26.48万元,增长10.49%,主要是2018年度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239.07万元,占85.73%;住房保障支出(类)39.81万元,占14.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2.3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44.59万元,上升23.75%。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90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2.81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0.06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4万元,下降97.56%,主要是社区矫正人员大幅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4.29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42万元,下降9.07%,主要是人员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52万元,比上年减少3.49万元,下降38.73%主要是人员减少。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71万元,比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20%;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1万元,上升17.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度决算数7.5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3.45%;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82万元,上升31.54%,主要是由于车辆购买保险、维修等,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年末车辆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决算数0.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86.67%;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上升69.23%。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4人。

  朗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9.67

7.7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9

0.12

 

3.公务用车经费

8.77

7.5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77

7.59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朗县司法局未进行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朗县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无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朗县司法局无重点、重大项目,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