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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号朗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19年09月09日 22时3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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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

2019年县政府第常务会议纪要

2019516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在政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朗县2019年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6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拉多乡藏村农牧民开办农家乐用地事宜

会议认为,拉多乡藏村农牧民开办农家乐用地选址位于拉多藏湖附近,藏湖属于我县重要旅游景点,生态环境保护是景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优美环境是当前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且景区目前还未做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景区规划尚不明确,故暂不研究该议题。

二、研究采购道路交通清障车事宜

会议认为,我县县城内及560国道沿线摩托车、私家车等违规停车现象屡禁不止,为有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切实整治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购买道路交通清障车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购买道路交通清障车一辆,资金从政府公车购置费中支出,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采购

会议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我县采购相关规定,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规范购买清障车。

三、研究仁增多吉、格桑等7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宜

会议认为,自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坚决规范执行,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稳中向好运行。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仁增多吉、格桑等7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超标面积按照规定收取费用。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把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员基本信息,收取相关费用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工作,保障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四、研究确定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外业成果质检公司事宜

会议认为,第三次国土调查是新时代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本着向人民负责和向历史负责的积极态度,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稳步推进调查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天津市勘测院(甲级资质)对我县“三调”工作外业成果进行质检。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保证我县“三调”工作顺利推进。

五、研究县农网改造35千伏输变电工程永久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事宜

会议认为,征地补偿标准有关规定是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站在群众的立场,按照规定标准给以群众相应补偿,切实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应将区片编号Ⅰ(朗镇)年产值1110元/亩,综合地价32190元/亩,牧草地19636元/亩,林地12232元/亩;区片编号Ⅱ(洞嘎镇、仲达镇)年产值1271.33元/亩,综合地价31783元/亩,牧草地19388元/亩,林地12078元/亩;区片编号Ⅲ (金东乡、拉多乡、登木乡)年产值1253.33元/亩,综合地价31333元/亩,牧草地19113元/亩,林地11907元/亩标准作为我县的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朗县农网改造35千伏输变电工程永久征地18.31亩补偿标准。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跟进,督促建设单位按标准将资金如数发放至群众手中,将以上征地补偿标准报政办印发至各部门,便于今后参考执行。

六、研究新成立四家单位办公设备购置事宜

会议认为,新成立县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外事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我县积极响应改革大局、顺应时代潮流的坚强举措,必须强硬支持、格外关心,配备配齐必须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十分必要,应根据人员配备情况配齐办公设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县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外事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购置办公设施经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经费从县政府采购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是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购置清单,由政府办牵头,按照人员和办公场所确定采购设施是县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把关,按照程序尽快采购相关设备。   

    出席:龙斌、王海颖、次仁、王程、占堆、杨莲。

列席:杨建国、达娃普赤、欧珠、尼玛坚参、嘎玛次仁、云海、索朗多吉、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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