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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规范各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林财预指[2018]22号)和《关于清算2015——2016年所得税中央级返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预指[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县2018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47万元,其中: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513万元;2018年增值税返还资金577.78万元;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1554万元。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将以上资金(合计3478.78万元)进行预算调整安排。现根据上述情况,申请建议将下列我县2019年县级预算列支科目资金调整:

1、2019年全县工资及保险缺口安排1180万元;

2、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追加)26万元;

3、基层民警生活补助经费县级承担部分8.57万元;

4、“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贴县级配套6.46万元;

5、民间艺术团演出场次补贴县级配套40万元;

6、老干部经费66.48万元;

7、聘用制书记员薪酬10.49万元;

8、辣椒产业资金投入867万元;

9、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08万元;

10、义务兵优待及自主择业士兵一次性补助38万元;

11、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4.7万元;

12、税务补助经费30万元;

13、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表(县级)附件:附件:朗县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县级)最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