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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19时38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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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环境厅等10家单位《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我县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实现资源循环和环境保护双重效益,促进铅蓄电池使用、处置规范有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朗县市监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主题教育相关要求,10月22日—23日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域范围内以汽车拆解企业、汽修行业、铅蓄电池专营店回收废铅蓄电池情况为重点内容,以汽修行业、废品回收点等市场主体为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共检查汽修类市场经营主体10余户废品回收点2户、家电维修类市场主体3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执法车辆1台次。执法检查中废品回收点经营范围中无含危化品回收项目,实际经营中也未发现回收废铅蓄电池等危化品行为;汽修类市场商户表示每年产生少量废铅蓄电池,每户每年约0.5吨左右,均由来自拉萨的废品收购车进行不定期回收。目前,朗县辖区内暂未发现违规使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等危化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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