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卫生健康委职能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1月27日 11时5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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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朗县卫生健康委(部门)概况
一、朗县(卫生健康委)部门单位构成
县卫生健康委共内设科室3个:综合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监督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区、市、县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的配置,制定符合本县卫生行业的行政、业务管理规定和卫生服务的标准
(三)根据区、市、县有关人才发展规划,制订并实施本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四)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干部的培训、管理、考核、任免;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调配,做好医药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准入工作。
(五)依据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对全县公共卫生、劳动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放射卫生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县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灭鼠、杀虫消毒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我县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七)制订并实施全县妇幼卫生、优生优育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和组织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制订并组织全县医学教育、医学科技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才培训,组织和开展医药卫生科技研究,指导医学科技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
(九)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卫生外事工作方针,做好我县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学领域的交流、合作和援外医疗工作。
(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并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实施。
(十二) 指导和管理卫生行业群团组织工作,协调有关学会、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和经验交流。
(十三)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卫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反馈工作。
(十四)编制和执行全县卫生系统财务计划和预算、经费下拨、结算,组织调查全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负责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审查、审计。
(十五)管理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及其他医疗单位。
(十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七)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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