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朗县logo

朗县教育局职能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1月27日 11时42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

打印本文

朗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2.统筹安排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规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区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3.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县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4.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按权限范围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5.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6.规划并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7.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监督检查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