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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政府办职能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1月27日 11时32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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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公室包括:信访局、行政审批局、编译室、信息科、收发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林地委办〔2010〕19号)精神,设立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朗县法制办公室、朗县信访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

(八)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执行、业务指导及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中的衔接工作。

(十一)管理县后勤服务中心、县编译室和县驻八一办事处。

(十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十三)负责向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十五)负责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审查、修改、备案、清理、上报工作。

(十七)承办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八)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十)负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一)组织对朗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二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二十三)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交流。

(二十四)负责审核政府审批的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

(二十五)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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