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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公示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2月31日 17时3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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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公示

根据《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项目承办企业已通过自治区商务厅中期验收,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南京云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拨付项目第三笔款共计1168500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承办企业已完成试运营一年后,向西藏高原蓝冷储有限公司拨付项目第三笔款小计315000元及物流补贴每年度10万元,小计200000元 , 共51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31日至1月4日(5天)。

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映至朗县商务局。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窗口(服务热线)0894-5462111

朗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服务热线)18908944511

朗县财政局(服务热线)0894-5463642

朗县商务局(服务热线)0894-54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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