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号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2月01日 17时02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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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号
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2月18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在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议题5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传承人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文旅局关于申报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传承人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开展好非遗项目的普查、挖掘和申报工作,可以更好保护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发展文化事业,更好打响“文化朗县、人杰地灵”品牌,对于提升朗县知名度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决定,同意将朗县登木藏靴制作技艺传承人云旦确定为朗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二、研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文旅局关于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挖掘传承我县突出文化资源优势,在县文旅局拟定的10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登木乡拉贡塘牧歌等6处具有传承价值、代表性强、符合申报条件。
会议决定,同意将登木乡拉贡塘牧歌、朗镇托麦村塔布服饰制作技艺、洞嘎镇聂村民族歌谣、金东乡来义村牧民节、朗县巴尔曲德寺行仪轨之一忏除颂曲、金巴次旺熏香制作技艺确定为朗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研究解决托麦村仲温组村集体经济(经济林木种植)项目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城投公司关于朗镇托麦村仲温组村集体经济(经济林木种植)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经济林木历来就是我县群众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而托麦村仲温组至今还未有形成规模的经济林木。将该项目作为村集体经济进行大力扶持,既是群众意愿,又符合托麦村仲温组发展实际,更能够激发托麦村仲温组内生动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调动群众参与发展、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决定,同意解决朗镇托麦村仲温组村集体经济(经济林木种植)项目所需资金933800元(大写: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城投公司负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由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朗镇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建成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四、研究收缴洞嘎镇、金东乡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城投公司关于收缴洞嘎镇、金东乡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同意将洞嘎镇、金东乡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33800元(大写: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收缴国库。
五、研究确定建材销售、铁艺加工、金属门窗制作等商铺集中搬迁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确定建材销售、铁艺加工、金属门窗制作等商铺集中搬迁点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自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显著,县城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应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效,切实规范县城管理,提升朗县形象。
会议决定,同意将朗县综合市场(小白若铁艺搬迁点)确定为全县建材销售、建筑类企业建材销售、水泥销售、铁艺加工、金属门窗(含塑钢)制作等商铺的集中搬迁点。
会议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严格按照确定范围,扎实做好集中搬迁工作,确保集中搬迁工作合法合规,为全县城市面貌、环境卫生、发展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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