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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号朗县人民政府2020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2月01日 17时1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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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号 

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常务会议纪要

2020622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在政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朗县2020年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12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修建朗县机动车监测站事宜

会议认为,朗县农村快乐客运有限公司属国有公司,自开通以来,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区党委号召,切实方便偏远乡镇农牧民群众出行,票价定位较低,加之人流量较少,公司将长期处于亏损状况,为有效缓解客运公司及县财政压力,结合我县市场实际,朗县机动车检测站项目应交由朗县农村快乐客运有限公司经营,不建议交由个人经营,故罗布扎西个人提出的修建机动车监测站申请事项暂不研究。

三、研究《林芝市朗县2020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活动方案》事宜

会议认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活动,可进一步密切党政军民关系,促进我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对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边防巩固意义深远,通过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县军政、军民团结,使群众与军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林芝市朗县2020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活动方案》,《方案》中涉及的资金支出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资金从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一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经政府办审核后印发;二是《方案》中涉及的办公运转经费支出要以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部门文件为依据;三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相关设备采购事宜,把好质量关。

四、研究2020年度县级25%教育资金及教育附加费使用方案事宜

会议认为,教育是基础性事业,它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每一个行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可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负担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20年度县级25%教育资金及教育附加经费使用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县教育局进一步完善2020年度县级25%教育资金及教育附加经费使用方案,将方案中维修经费删减,提交县财政审核后实施;二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妥善使用资金。

五、研究解决建立响箭场地费用事宜

会议认为,“林芝工布响箭”是西藏林芝特色体育项目,近年来,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响箭运动蓬勃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响箭运动在各地的普及率显著提高,建立响箭运动场所,可切实满足朗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响箭运动的喜爱,大力弘扬林芝特色传统文化。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建设朗县响箭运动场所经费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资金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

六、研究解决县公益性岗位和辅警等工作人员工会经费事宜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每月工会经费按照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临时工183人,乡村振兴专干52人,三支一扶8人,政府购买岗位19人,辅警53人,共315人,均入会,工资总额9578992.5元,工会经费未按照工资总额的2%拨缴,按照《工会法》及相关要求,应当依法拨付。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拨缴我县公益性岗位、临时工、乡村振兴专干、三支一扶、政府购买岗位及辅警工会经费191579.85元(大写:壹拾玖万壹仟伍佰柒拾玖元捌角伍分),资金从2020年工资及保险预留费用中解决,并纳入每年年初预算。

会议要求,县工会及时将每年人数变化情况报县财政,县财政作相应调整,并列入每年年初预算。  

七、研究降低2020年虫草收购证收费标准事宜

    会议认为,我县农牧民群众主要经济收入还是依靠本地虫草资源,今年以来,因新冠疫情影响,连续三个多月,我县群众务工及经营业收入明显降低,再加气候影响,今年虫草产量、虫草交易价格及交易量相对往年都有所下降,虫草收购人员骤减,政府应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激励虫草市场,充分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主要经济收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减免2020年虫草收购费部分费用,减免后标准为:本地群众500元,外地群众1000元。

会议要求,县虫草办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牵头做好今年的虫草收购证收费工作。

八、研究2020年生态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事宜

会议认为,2019年10月冲康景区被评为国家3A级景区,我县旅游事业发展有了明显改善,对我们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也有了更高要求和更大挑战。县文旅局申请的生态旅游专项资金支出具体为:1.朗县冲康村精品民俗规划40%的编制经费40万元;2.朗县2020年旅游执法业务经费6万元;3.2020年朗县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运营经费25万元;4.朗县冲康3A级景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5万元;5.朗县冲康景区服务中心内部设备购置经费40万元;6.朗县冲康景区千年核桃园约300米围墙建设经费80万元,合计268万元。加快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完善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执法水平,充分保障广大游客在朗县境内的吃、住、行、游、购、娱,势在必行。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20年生态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相关设备采购事宜。

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高度负责,把好资金使用关,认真审核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县文旅局本着节约原则,科学合理使用资金。

九、研究解决购置2020年防汛物资缺口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今年汛期我区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提前备齐备足县、乡两级防汛抗旱物资,确保有效应对2020年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2020年防汛抗旱物资采购缺口资金878843元(大写:捌拾柒万捌仟捌佰肆拾叁元整),资金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相关设备采购事宜。

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采购中心抓紧落实防汛抗旱物资采购事宜,确保物资保质保量按时到位;二是待物资到位,县水利局及时科学做好物资分配,保障县城、各乡镇有足够物资,以备不时之需;三是县水利局切实要做好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县城、乡镇防汛抗旱物资科学存放,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研究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费事宜

   会议认为,水质安全关系民生,关系群众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指出“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上半年都要完成”,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如期完成我县农村饮水脱贫攻坚任务。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水质检测经费558000元(大写:伍拾伍万捌仟元整),资金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水质检测工作技术含量要求较高,县水利局要高度负责,聘请有能力、有经验、技术过硬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十一、研究《朗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事宜

会议认为,制定《朗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好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的具体要求,能切实增强全县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面推动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朗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水利局进行一步修改完善,经政办审核后印发实施,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十二、研究解决朗县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事宜

会议认为,朗县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工程为“十三五”规划项目,2017年3月开工,2017年10月完工,该工程为财政投资的小农项目,方案批复中只有建筑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未下达设计、监理、环评、林评等费用,县水利局在管理费用解决了环评费、监理费及部分设计费后无多余资金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朗县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200402元(大写:贰拾万零肆佰零贰元整),资金从“十三五”重点项目前期费用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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