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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号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2月01日 17时05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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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号 

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常务会议纪要

2020327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在政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朗县2020年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17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解决特殊人群医保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医保局关于解决特殊人群医保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林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林政办发〔2019〕97号)要求,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50元由财政按事权比例代为缴纳,我县统计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共1359人,人均250元/年,共需缴纳339750元。及时解决特殊人群医保资金,可有效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农牧民群众对政府满意度,增强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特殊人群医保资金339750元(大写:叁拾叁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会议要求,县医保局要做好数据核实,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理好此项工作。

二、研究解决洞嘎镇卓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朗县洞嘎镇卓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2019年9月23日,朗县洞嘎镇卓村边嘎沟发生地质灾害,冲毁卓村农村饮水管道380M,导致卓村57户,233人的生活造成影响。应尽快解决朗县洞嘎镇卓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资金,修复洞嘎镇卓村饮水管道,有效保障卓村57户、233人的基本饮水生活需要。

会议决定,同意从2020年政府不可预见费用中解决朗县洞嘎镇卓村农民饮水维修工程资金125242.01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贰佰肆拾贰元零壹分),建设内容为:卓村新建饮水管道380M。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好此项目,切实保障卓村57户、233人基本饮水生活需要;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研究解决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贴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朗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贴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工程持续运营,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贴确有必要。

会议决定,同意从2020年不可预见费中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所需资金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工程持续运营;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我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贴所需资金以实际支出为准。

四、研究解决朗县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朗县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为加快我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强化水源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同时为使朗县水利“十四五”规划更具科学合理,聘请第三方进行我县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确有必要。

会议决定,同意从基建财务前期费用解决我县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与第三方编制公司积极对接,合理科学编制我县水利“十四五”规划;二是县水利局要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工程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下,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水利工作力度,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以及地质灾害等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五、研究解决金东乡秀村辣椒灌溉维修工程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金东乡秀村辣椒灌溉维修工程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解决朗县金东乡秀村辣椒灌溉维修工程资金,有利于积极发挥水利工程应有效益,可有效保障金东乡秀村辣椒产业的发展。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朗县金东乡秀村辣椒灌溉维修工程资金195450.33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肆佰伍拾元叁角叁分),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DN315PE管(1.0MPA)长230M,新建沉砂池1座,涉及秀村42户、142人,有效灌溉面积384亩(辣椒灌溉面积134亩,农田灌溉面积250亩)。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好此项目;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六、研究解决洞嘎镇旺热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朗县洞嘎镇旺热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解决朗县洞嘎镇旺热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可发挥我县水利工程应有效益,保障我县疫情期间蔬菜供应。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该项目建设428240.3元(大写:肆拾贰万捌仟贰佰肆拾元叁角),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DN90P管(1.0MPA)长3120M,新建跨沟架墩2座,涉及旺热村55户、219人,有效灌溉面积50亩(温室16座、温室辣椒灌溉面积6.5亩,露天辣椒灌溉面积43.5亩)。

会议要求,一是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好此项目;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研究解决洞嘎镇滚麦村辣椒种植灌溉工程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嘎镇滚麦村辣椒种植灌溉工程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解决洞嘎镇滚麦村辣椒种植灌溉工程资金,有利于积极发挥水利工程应有效益,可有效保障洞嘎镇滚麦村辣椒种植产业的发展。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朗县洞嘎镇旺热村温室灌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714055.15元(大写:柒拾壹万肆仟零伍拾伍元壹角伍分),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DN250PE管(1.0MPA)长1520M,分水口1座,涉及滚麦村55户、230人,灌溉面积580亩(辣椒灌溉面积276.78亩,农田灌溉面积303.22亩)。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好此项目。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研究解决登木乡孜列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请求解决登木乡孜列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解决登木乡孜列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可有效保障登木乡孜列村温室饮水灌溉。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登木乡孜列村温室灌溉工程资金218961.34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玖佰陆拾壹元叁角肆分)。建设内容:新建简易取水口1座,新建钢筋混凝土渠道长350M,新建连接池1座,涉及孜列村30户、119人,有效灌溉面积46.5亩(17座温室、温室灌溉6.5亩,农田灌溉面积40亩)。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利局做好选址论证,妥善处理农牧民群众饮用水和灌溉农田冲突问题,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实施好此项目;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十一、研究解决县法院绩效考核奖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法院关于解决绩效考核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我区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指标的通知》(藏组办20202号文件)规定,我县法院2019年度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应有绩效考核奖金731004元,2019年度已发245109.6元,余款485984.4元尚未下拨。应及时发放我县法院绩效考核资金,积极调动法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并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会议决定,同意从2019年剩余公用经费统筹资金中解决县法院绩效考核奖金485984.4元(大写:肆拾捌万伍仟玖佰捌拾肆元肆角)。

会议要求,县法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十二、研究解决县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解决绩效考核资金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我区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指标的通知》(藏组办20202号文件)规定,我县检察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金250432.88元,2018年我县检察院有两位新调入同志未发放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20332.48元,共计270765.36元。应及时发放检察院绩效考核资金,积极调动检察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并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会议决定,同意从2019年剩余公用经费统筹资金中解决县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270765.36元(大写:贰拾柒万零柒佰陆拾伍元叁角陆分)。

会议要求,县检察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十三、研究解决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事宜

    会议听取了解决县统计局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事宜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脱贫攻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重在掌握脱贫摘帽县精准脱贫情况、研判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对研究制定今后减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解决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确有必要。

会议决定,同意从政府预算的采购金中解决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265487.1元(大写:贰拾陆万伍仟肆佰捌拾柒元壹角),具体金额以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会议要求,一是县统计局进一步完善朗县脱贫攻坚普查经费预算明细表;二是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设备购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县统计局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后,相关设备交由政府统一保管。

十四、研究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购车事宜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关于购买公务用车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随着拉林铁路、219国道等国家重点项目的落实,各乡(镇)、村(居)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各类砂石矿生产单位的增加,农村公路执法难度加大,执法范围变广。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购买公务用车,可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能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会议决定,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购买公务用车。

会议要求,一是新购置车辆由政府统一进行采购;二是若今后上级业务部门给予解决公务用车,此次所购车辆将由政府收回统一安排使用;三是购车资金以实际支出为准。

    十五、审议林芝市朗县垃圾处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会议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关于朗县垃圾处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会议认为,为规范朗县乡(镇)、村(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推进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应及时制定并完善《林芝市朗县垃圾处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林芝市朗县垃圾处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朗县2019年垃圾清运资金12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朗县人民政府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用于统筹协调处理全县垃圾的处置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和环保设施购买;拉多乡160000元(大写:拾陆万元整)、金东乡180000元(拾捌万元整)、洞嘎镇160000元(大写:拾陆万元整)、朗镇160000元(大写:拾陆万元整)、仲达镇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登木乡180000元(拾捌万元整),用于乡(镇)、村(居),包含各乡镇所在小学、幼儿园的垃圾处置工作。

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进一步将《林芝市朗县垃圾处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修改完善,报政府审定后下发。

十六、研究2020年藏猪产业发展任务分配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藏猪产业发展任务分配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林芝藏香猪打造成列为西藏重要高原特色农产基地的支柱产业和名片,围绕有效带动全市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要求,统筹安排好2020年我县藏猪养殖任务,可有效带动我县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20年藏猪产业发展任务分配方案》。2020年全县藏猪养殖任务分配能繁母猪9000头,养殖规模37000头,其中:朗旺公司能繁母猪5300头、养殖规模26000头;朗县加点拉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350头、养殖规模2000头;朗县夏日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450头、养殖规模950头;朗县飞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180头、养殖规模1000头;朗县进展种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314头、养殖规模700头;朗县天厚种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650头、养殖规模2000头;朗县仲温曲果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能繁母猪230头、养殖规模400头;朗县洞嘎镇达母村村集体养殖场能繁母猪76头、养殖规模350头;朗县登木乡崩达村村集体养殖能繁母猪110头、养殖规模200头;朗县仲达镇林古村村集体养殖能繁母猪110头、养殖规模200头;朗县仲达镇伟列村村集体养殖能繁母猪110头、养殖规模200头;散户养殖能繁母猪1090头、养殖规模3000头。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将《2020年藏猪产业发展任务分配方案》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审定后下发。

十七、研究解决县自然资源局业务用车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购买公务用车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朗县自然资源局原有业务车辆车况较差,近几年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矿产执法监察等工作量加大,购买新车可有效保障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决定,同意县自然资源局购买公务用车。

会议要求,一是新购置车辆由政府统一进行采购;二是待新车购买使用后,原车辆由政府统一收回安排处理;三是购车资金以实际支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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