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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号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0年12月01日 17时13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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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号 

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724,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政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朗县人民政府2020年常务会议,研究议题8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解决登木乡多龙村村公房新建挡墙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登木乡多龙村,因受地形地貌影响,活动场所建在山体边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其安全隐患,确保村级活动的正常开展,新建挡墙确有必要。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登木乡多龙村新建挡墙项目所需资金,具体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为准。

会议要求,一是财政局要做好投资评审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展;二是此项目工程交由农牧民施工队修建,县住建局和登木乡要把好质量关,确保此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研究解决朗县农牧林综合示范场土地确权工作经费事宜

会议认为,由于农牧林综合示范场近几年来收益较少,自身无法承担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同时朗县农牧林综合示范场对朗县及仲达小集镇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对朗县农牧林综合示范场进行土地确权工作,可明确土地权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职工权益。

会议决定,同意从存量资金中解决朗县农牧林综合示范场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具体费用以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进行政府采购;二是朗县农牧林综合示范场要与县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确保土地确权工作圆满完成。

三、研究解决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经费事宜

会议认为,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科学编制,能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的具体体现。

会议决定,同意从2019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经费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朗县分局要加快进度,确保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县财政局要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研究解决仲达检查站遮阳棚建设经费事宜

会议认为,县公安局一直承担着全县的维稳防控工作压力,随着各级检查组、督导组对朗县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落实的督查、检查,也暴露出部分问题。修建仲达检查站遮阳棚,不仅能够改善检查站民辅警工作环境,还能有效堵塞安全隐患漏洞,强化仲达检查站规范化建设。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仲达检查站遮阳棚建设经费138569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伍佰陆拾玖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此项目由县城投公司负责,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县财政局要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五、研究解决县疾控中心卫生防疫津贴事宜

会议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文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由按日发放改为按月发放,鼠疫为甲类烈性传染病,朗县于1994年被确定为鼠疫自然疫源地,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着鼠疫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符合文件中一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560元。

会议决定,同意从工资及保险预留资金中解决2020年县疾控中心16名从业人员防疫津贴107520元(壹拾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2021年开始,县财政局要将卫生防疫津贴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二是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足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六、研究解决朗县物资储备和粮食仓库维修项目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按照《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相关保管要求,对朗县物资储备和粮食仓库进行防潮改造、货架规整、排水管道维修、垃圾清理等,可有效确保物资保管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会议决定,同意从县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朗县物资储备和粮食仓库维修项目资金812761.68元(大写:捌拾壹万贰仟柒佰陆拾壹元陆角捌分)。

会议要求,一是县发改委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县财政局要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研究解决《朗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科学合理编制《林芝市朗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阐明朗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描绘朗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各部门履行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

会议决定,同意从林芝市财政拨来“十三五”重点项目前期费用资金中解决《朗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资金,具体费用以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发改委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朗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二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进行政府采购。

八、研究解决《林芝市朗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规划编制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为有效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有力举措,是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对朗县进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的规划编制,能够为朗县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划依据,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决定,同意从林芝市财政拨来“十三五”重点项目前期费用资金中解决《林芝市朗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规划编制资金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发改委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林芝市朗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二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进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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