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1年03月02日 11时35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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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朗县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地(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藏政函〔2021〕9号)要求,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标准公布实施期间,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受理且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执行的,须按此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层级 |
县(区) |
区片级别 |
区片价格(元/亩) |
区片范围 |
备注 |
第三层级 |
朗县 |
Ⅰ |
36769 |
朗镇:朗巴村、堆巴塘新村、巴热村、其次村、娘村、申木村、堆巴村、托麦村、冲康村 |
1、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两项内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为40%,安置补助费占比为60%; 2、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林地修正系数为38%,草地修正系数为61%,园地修正系数为100%。 |
Ⅱ |
34320 |
仲达镇:仲达村、堆许村、林古村、解协村、卓岗村、伟列村、拉丁雪村、达贵村 洞嘎镇:聂村、达木村、嘎贡村、滚村、卓村、扎西塘村、堆新村 拉多乡:拉多村、白诺村、昌巴村、杰堆村、吉村、白坡章村、巴顿村、许村、扎村、藏村 |
|||
Ⅲ |
31471 |
金东乡:东雄村、巴龙村、帮玛村、西日卡村、康玛村、来义村、松木材村、秀村 登木乡:登木村、洛龙村、巴桑村、比邻村、森木村、崩嘎村、如字村、多龙村、左嘎村、崩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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