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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相关明细表)

朗县政府网站:

2021年08月27日 18时13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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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2021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2021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人口和脱贫村,着力增强建档立卡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1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3940.05万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牧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吃、穿、住、行、学、医、养保障,享有更加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享有更加均衡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享有更高的幸福指数。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本方案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市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林业产业和木本油料生产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不含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强基惠民短平快项目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农牧业科技三项费)、旅游发展基金资金以及藏政办发﹝2018﹞60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结余1年、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

五、整合资金来源

2021年,新增统筹整合资金3940.05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7.83万元、2019年和2020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379.57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2.65万元、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0万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按照四不摘”要求,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产业项目)、小型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建设及其他类四大部分8个项目。计划用于生产发展(产业项目)资金1317.83万元,占总投资的33.5%;小型基础设施类项建设资金2210万元,占总投资的56.1%;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32.65万元,占总投资的0.8%;其他类项目资金379.57万元,占总投资的9.6%

(一)产发展

生产发展(产业项目)类项目资金1317.83万元,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洞嘎镇、仲达镇、拉多乡辣椒及青稞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滚村、达木村、嘎贡村、拉丁雪村、达贵村、解协村、堆许村、伟列村、老扎村、扎西塘村;项目建设内容:滚村旺热组新建水渠4276米及配套设施;滚村滚堆组新建水渠3800米及配套设施;达木村新建水渠1300米及配套设施;嘎贡村江组新建水渠236米并配套设施;拉丁雪村新建水渠1200米及配套设施;达贵村新建水渠1830米及配套设施;解协村蓄水池1座、堆许村堆许组蓄水池1座,伟列村蓄水池1座,老扎村新建水渠2050米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8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2月,资金来源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1317.83万元,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4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户678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2051人,受益脱贫户数115户,受益脱贫人口数283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283人)。

(二)小型基础设施

小型基础设施类项建设资金2210万元,涉及5个项目。(1.项目名称:拉多乡白坡章村防洪提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拉多乡白坡章村,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防洪提248.88米,钢筋笼防洪提384.61米;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8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2月,资金来源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资27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户35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133人,受益脱贫户数17户,受益脱贫人口数55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55人;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引领试点村(朗县申木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朗镇申木村,项目建设内容: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设人畜分离牛棚29座、围墙改造1150米、新建垃圾分类投放站3座、屋面改造5063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亮化及绿化工程等;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8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2月,资金来源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总投资10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1万;项目受益群众户29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118人,受益脱贫户数6户,受益脱贫人口数26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26人;3.项目名称:朗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朗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项目建设内容:为2021年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5个重点帮扶村新建五大振兴成果阵地建设,每个村1个,长20米,共9个版面;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9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1月,资金来源名称: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24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户数577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数2003人,受益脱贫户数131户,受益脱贫人口数345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345人;4.项目名称:朗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垃圾分类及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朗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项目建设内容:为2021年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5个重点帮扶村新建垃圾分类及处理,每个村新建垃圾分类投放站3-5个等附属设施;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9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1月,资金来源名称: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户数577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数2003人,受益脱贫户数131户,受益脱贫人口数345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345人;5.项目名称:朗县2021年重点帮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朗县2021年乡村振兴5个重点帮扶村,项目建设内容:5个重点帮扶村美化、亮化工程,改造提升村居线路、围墙,以及立面改造等;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旦增旺杰,计划开工年月:2021年9月,计划完工年月:2021年11月,资金来源名称: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户数191户,项目受益群众人口数685人,受益脱贫户数43户,受益脱贫人口数115人,其中巩固脱贫人数115人)。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生态保护和建设类项目资金32.65万元,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生态补偿脱贫岗位人员补助,建设地点:5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项目内容:预计全县1110人/每人每年0.35万元,项目主管部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项目责任人:米玛旺堆,计划拨款年月:2021年3月至12月,资金来源名称: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总投资32.65万元,项目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32.6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110人)

()其他资金整合类

其他资金整合类项目资金379.57万元,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朗县2019年和2020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建设地点:朗县,项目建设内容:用于朗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巴宜区永久核心区公寓式酒店建设项目、朗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设项目)扶贫贷款贴息、朗县朗敦辣椒专业合作社扶贫贷款贴息、朗县宏达商砼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扶贫贷款贴息及朗县贫困群众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其中:2019年贴息资金145.31万元、2020年贴息资金234.26万元,项目主管部门: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旺杰,计划拨款年月:2021年8月-9月,资金来源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资379.57万元)。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县乡村振兴局,结合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起草制定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县政府审批通过后报市、区乡村振兴局审定。财政涉农资金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生态岗位资金将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

(二)在收到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财政局。

(三)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一)机构保障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实施。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四)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档立卡贫人口巩固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藏脱指〔2019〕19号)规定,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数据、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朗县2021年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明细表8.27朗县2021年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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