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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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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朗县中学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朗县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朗县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中学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朗县中学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乡(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中学内设机构5个,包括:党建(党支部书记)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室),德育办公室、素质教育档案办公室。










第二部分


朗县中学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朗县中学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中学2020年收入总计1262.92万元,支出总计1684.57万元。2020年收入总计1878.10万元,支出总计1378.03万元。与2019 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15.18万元,减少32.76%,支出增加306.54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475万元,所以本年支出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中学2020年收入总计126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92万元,占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中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168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57万元,占总支出的71.0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9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日常公用经费11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项目支出475万元,占总支出的28.2%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684.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99.94万元,占总支出89.04%。住房改革支出39.68万元,占总支出的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3万元,占总支出6.19%卫生健康支出40.72万元,占总支出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度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初中教育(项)1499.91万元。

22020年度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0.03万元。

32020年度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88万元;

42020年度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03万元,

52020年度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96万元,

62020年度社会保障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36万元。

72020年度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0.72万元。

82020年度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38万元。

92020年度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30万元。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中学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项目

2020年预算

2020年决算

合计

3.32

3.32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3.32

3.3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2

3.32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单位:万元






2020年度朗县中学“三公经费”共支出3.32万元,其中接待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年底公务用车1辆。

六、2020年度朗县中学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护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中学教育经费,合计149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年底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1231日,朗县中学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及绩效及评价情况。

林芝市教育局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建设花费475万元,此项目更新了数字化基础配置,优化升级校园数字化建设,改善网络环境,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建成全方位的网络管理平台,助推学校管理全面升级晋档,使其更好的为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提供支撑;建成新型的数字化教育与技能培训平台,积极参与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活动,搭载共享教育资源和成果,全面提升学校现代化教学水平。

本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了:

●基础网络: 校园网络(主干48芯,1套万兆核心交换)

●机房建设: (基础装修、精密空调、UPS、气体消防、4个服务器机柜)

●精品录播教室、精品录播:专业摄像机、导播台、影音设备、2套一体机、265寸电视机、课座椅、观摩座椅、装修

●校园广播:数字广播系统(分区广播)

●校园一卡通:662.4G读头,1套访客一体机,3套人脸考勤机,28套考勤门禁,1000张师生卡

●平安校园:校园监控(智能枪机枪机69台、红外半球121、高清智能球机12台、全景1、防油污摄像机4、周界26,共计:233个,2套存储、1套监控管理平台、1套智能分析平台,19屏拼接屏)

维稳视频会议指挥中心:LED拼接屏、1套视频会议终端、1套扩声系统。双师教学:常态录播:具各录播、直播、互动(2间教室)

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后将完善校园网络硬件基础平台,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信息采集和共享提供稳定、高速、便捷和安全的基础硬件平台。建立校园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加强学校教材开发,满足专业建设需要,提高教师的现代化教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帮助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课件设计制作能力,最后通过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使其信息化应用与管理水平得到长足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教育支出,指用于由教育行政人员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在京中央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 90 元。

(三)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