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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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号朗县人民政府2021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1年05月04日 12时1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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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朗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425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文平主持召2021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议题10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2021年度县级20%教育资金及教育附加费使用方案》

会议认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进一步推进朗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拟将2021年度县级20%教育资金作如下使用分配:一是教育事业人员经费851.73万元;二是教育教学激励资金100万元;三是信息化建设资金50万元;四是小学挡墙修补费、全民健身中心维修费、水电费、防疫资金、应急备用资金共91.47万元;2021年度教育附加费52万元用于各学校维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21年度县级20%教育资金及教育附加费使用方案》,因县级财力紧张,剩余5%列入中期预算。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一要统筹规划好方案的实用性,避免出现资金重复和浪费;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绩效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切实把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干出成效来。

二、研究《朗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调动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师的教学能力,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藏教基〔2017〕38号)》、《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芝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林政发〔2018〕69号)精神,结合《朗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试行)》(朗政办发〔2020〕37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经征求各学校意见建议后,对《朗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朗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县教育局把好资金关口,切实把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干出成效来二是县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朗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按程序审批印发。

三、研究解决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及林木补偿费事宜

会议认为,2018年产业项目在设计方案时,未把项目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及林木补偿列入方案内,致使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及林木补偿费缺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林草局邀请西藏兰科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县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查。经勘查,涉及林地项目11个,林地面积0.5846公顷。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需对涉及林地项目的林地森林植被和林木进行补偿,经核算,林地森林恢复费210352元,林木补偿费115007.30元,共计325359.30元,县农业农村局无资金支付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及林木补偿费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及林木补偿费325359.30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叁佰伍拾玖元叁角整),从2021年特色产业资金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管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四、研究解决扶贫产业项目监理费及设计费事宜

会议认为,2018年全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9个,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要求,小型项目国投资金50万元及以下只做方案,不提取相应设计及项目编制费,共有20个项目未计取相应设计费和监理费。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求,扶贫产业项目必须要有相应设计方和监理方,现需支付20个项目的设计费和监理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设计费按1%、监理费按2%计算,设计费94700元、监理费186400元,共计281100元,县农业农村局无资金支付扶贫产业项目监理费及设计费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扶贫产业项目监理费及设计费281100元(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壹佰元整),从2021年特色产业资金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管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五、研究采购朗县绩效自评审核第三方服务事宜

会议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1〕5号)要求,我县拟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因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且我县暂无独立审计机构,需聘请第三方服务开展此项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采购朗县绩效自评审核第三方服务。

会议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六、研究解决朗县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审核服务资金事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2020年度绩效自评审核服务资金192000元(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从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七、研究朗县国有企业年度决算编报购买第三方服务事宜

会议认为,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藏财资〔2021〕1号)精神,我县拟开展自来水公司等7家国有企业2020年度填报决算编报系统及出具2020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工作和粮油公司等6家企业2021年2月及3月月报系统编报工作,因我县暂无独立审计机构,需聘请第三方服务开展此项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朗县国有企业年度决算编报购买第三方服务。

会议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八、研究解决朗县国有企业年度决算编报购买第三方服务资金事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朗县国有企业年度决算编报购买第三方服务资金19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从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九、研究开展朗县2016-2020年财务安全审计检查工作事宜

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各部门自觉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完善会计行为,规范账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绩效和人财物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拟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资金进行财务安全审计检查,审计范围为全县63个预算单位(含六乡镇),审计时间为2016年1月-2020年12月31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开展朗县2016-2020年财务安全审计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十、研究解决县城自来水公司供水设备升级改造资金事宜

会议认为,拉林铁路作为拉萨至林芝的西藏首条电气化铁路,将彻底改善西藏东部交通落后的现状,为西藏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加快西藏开放的步伐,促进人才技术交流和生态旅游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朗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为群众出行提供新的便利。目前,朗县火车站面临着用水的困难,需对县城自来水公司供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解决火车站用水的困难,确保火车站2021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营,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县城自来水公司供水设备升级改造资金245000元(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元整),从2021年政府采购资金中支出。

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县铁路办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县城自来水公司供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确保正常供水,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和火车站按时投入运营的需要。

出席:龙斌、周海涛、米玛顿珠、次仁、平措、四朗次仁。

列席:尼玛、杨莲、王鸣剑、欧珠、嘎玛次成、嘎玛次仁、夏

多、杨建国、邱少林、悟更多吉。

记录:王利


                                                                                                                 

抄送: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

       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局。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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