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朗县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关于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的公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2年12月14日 16时23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

打印本文


关于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草原的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改,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持续发展。2022年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对我县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经县政府审查通过,现将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我县草地总面积为82232.43公顷,划定基本草原面积为68408.58公顷,占比83.19%,其中重要放牧场面积31369.97公顷,占比45.86%;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基本草原面积33772.76公顷,占比49.37%;自治区结合实际确定的应作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面积3246.28公顷,占比4.75%。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