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朗县救援大队对朗县鑫隆购物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结果报告
朗县政府网站:
2023年01月19日 15时3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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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朗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索朗次仁、曹伟对朗县鑫隆购物中心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隐患:1.超市员工宿舍与厨房未做防火分隔,防火间距不足;2.超市所属的自建房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3.超市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不能正常使用;4.超市后门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5.超市所属的自建房楼层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较大。
该单位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7.3、7.4、7.8条之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1条(符合第七章综合判定要素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规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不及时整改将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2022年5月30日,朗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员进行了复查,该单位已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清除了厨房设备,人员住宿搬至三楼,消防控制室维保单位已进行了维修,确保正常,单位已聘请了持有消防证的人员,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已更换,室内消火栓杂物已清理,符合销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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