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号朗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朗县政府网站:
2022年03月28日 17时50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2022〕2号
朗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贡久主持召开朗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议题5项,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朗县第一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上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生态作为西藏“四件大事”之一进行谋划部署,把生态环境良好作为“四个确保”之一提出刚性要求,我们要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更加自觉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定不移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率达到100%,村级创建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等目标任务,持续深挖我县生态环境价值,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加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生态伤疤和土地沙漠化生态修复工作,提升我县环境整体质量,努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各族群众幸福生活的最实增长点、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支撑点、展现美丽朗县形象的最强发力点。同时做好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切实增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各级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具体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各负其责,第一时间反馈整改结果,尤其是还未整改完成的49个林评问题,要积极作为,主动对接,专人督导,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听取朗县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科学分析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对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里、松劲心态,依法、科学、精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坚持做好外防输入。切实防住“点”、守住“界”、管住“面”、阻断“链”,把外防输入这个重点做深做实做细;三是严明工作责任和纪律。各部门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疫情办要执行“日报告”制度,要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以求真务实和科学严谨的精神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效。
三、研究检察院《关于解决调整预算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检察院在上报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时,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发现财政系统数据与上报数据不一致问题,导致与年初预算数相差289.39万元,现有资金不能满足检察院干部职工工资正常支出,应及时调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2893900元(大写:贰佰捌拾玖万叁仟玖佰元整),资金从2020年和2021年工资及保险预留经费中支出。
会议要求,县检察院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认真仔细核对财务报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研究县教育局《关于朗县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决定,同意《朗县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根据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送政办审核,按程序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五、研究县铁路办《关于解决拉林铁路朗县段(路外)安全环境整治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2022年1月30日召开的林芝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决定,拉林铁路林芝段(路外)安全环境整治项目剩余的416.04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分级承担,承担比例为50%、50%,要求各县及时核准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拨付。根据青藏集团公司、西藏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要求,2021年对我县境内62处(路外)安全环境进行了整治(包含:拆除围墙及宣传面积1168.66㎡,加固群众住房、牛棚、附属房屋等屋顶面积55908.5㎡,第三方评估费9.44万元,共计产生资金286.35万元),整治工作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竣工并验收。自治区已解决50%、解决资金143.18万元,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剩余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我县应承担资金71.59万元。
会议决定,同意解决拉林铁路朗县段(路外)安全环境整治项目资金715900元(大写:柒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资金从2019年基本财力保障金中列支。
六、研究拉多乡《关于解决拉多乡吉村来翁组和堆组活动室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认为,2021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拉多乡吉村来翁组和堆组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从2021年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中支出,用地面积共348㎡(0.522亩),项目实施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提升村庄风貌,培育文明乡风,有效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决定,同意拉多乡吉村来翁组和堆组活动室项目建设用地348㎡,拉多乡按程序申请办理“一书三证”,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审批。
会议要求,拉多乡人民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营造良好施工环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精准实施项目,确保早日完成,发挥效益。
出席:孙立武、龙斌、惠鹏、扎西贡布、甘丽华。
列席:杨莲、欧珠、钟俊瑾、杨建国、夏多、嘎玛次仁、嘎玛次成、欧珠、尼玛次仁、汪磊、邱少林、其美卓嘎、索朗边久、季雪环。
记录:郭建银
抄 送: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监察委,拉多乡,县财政局、卫健
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委,市生态
环境局朗县分局,检察院。
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