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朗县政府网站:
2023年02月20日 18时14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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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提级巡察,并于9月23日向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认真负责、严肃坚决、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于9月26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索朗曲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为全面抓好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逐条逐项优化完善整改方案,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审核通过,形成《中共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学习党的建设、三重一大、财经纪律等方面政策理论法规10次,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执政水平;局党组共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于2023年1月23日,高质量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仍有差距
整改任务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牢固。2019年工作计划、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材料中指导思想未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7次。9月3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重要论述。10月21日组织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10月28日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1月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1月11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22日集中学习《1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12月1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做出重要指示。二是巩固学习成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的二十大的学习宣讲方案,并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1次,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整改任务2: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缺失。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局党组未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与党支部职责不清,存在党支部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单位业务工作问题,《朗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将党组与党支部责任混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10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11月11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二是规范党组、党支部工作制度。修订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朗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提高党组、党支部履职能力。并明确了人员和责任,规范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记录要求,确保了会议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事项14项,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未参与表态决策;同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3次,确保了党组、党支部责任明晰。
整改任务3: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不严谨,决策程序不规范。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存在“党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的要求,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2021年共2次党组会议存在不在岗人员参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10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党组成员的规矩意识。二是规范党组工作制度。修订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职责、议事内容、议事形式、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进行明确,有效规范了党组履职范围。并明确人员和责任,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确保了会议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事项14项,均严格落实会议签到责任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整改任务4:职能责任落实不到位。耕地指标未落实;2019年洞金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资格证被勒令停业,至今仍未整改完毕;2021年与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做到全覆盖,其中拉多乡未签订。
整改情况:一是因219国道建设项目实施,大量占用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导致我县暂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新建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中耕地补充,导致登木乡孜列寺和新建仲达镇达贵村文化室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能及时开展。目前,正报请政府解决资金用于开发耕地,从而解决我县耕地指标不足问题,进而保障我县建设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序办理。二是2021年未与拉多乡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问题,已联系拉多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补签。
整改任务5:维稳责任落实不实。2019年-2020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维稳工作总结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存在假落实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制度。制定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综合文字材料审核机制》,明确了公文审核的职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二是加强学习教育。9月3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并对党的二十大期间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及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结合当前形势,认真撰写《党的二十大朗县自然资源局维稳安保工作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维稳工作,以扎实的作风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任务6: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9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由党支部落实,仅有两名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工作总结,且均未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全面梳理了单位风险点27条,建立防控措施共27条。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定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整改任务7:廉政制度制定不严谨,落实不到位。2019年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和谈话制度均未结合实际制定,存在非本单位职责内容,且落实谈心谈话走形式,谈话记录均无谈话对象和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对如何开展廉政谈话,从谈话主体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适用情形、实施流程、具体要求、表格规范等方面进行明确。巡察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负责人与下属人员谈话11人次。二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党组成员、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案例通报等6次,组织全体干部参观朗县廉政教育基地1次,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
整改任务8: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19-2021年报销仲达镇伟列村藏木组地灾危险性评估费、朗县土规(2006-2020)调整完善工作第三批款、崩嘎村驻村点群众慰问金,未附会议纪要、“三方询价”和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12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朗县财务报销制度》《朗县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流程及所需要件,财务人员向局党组作书面检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发现公务接待中存在“一函多餐”问题,已按照“一餐一函”制度,对于第二次接待所产生的餐费已从相关涉及人员收取,并于2022年8月10日上缴国库。
整改任务9: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购买办公桌椅,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整改情况:对照《朗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梳理固定资产情况,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了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已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整改任务10:公务重复接待。2019年报销接待林芝市自然资源局调研增减挂钩项目、卫片执法工作组午、晚餐两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朗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区党委实施细则办法文件学习,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把关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发现公务接待中存在“一函多餐”问题,已按照“一餐一函”制度,对于第二次接待所产生的餐费已从相关涉及人员收取,并于2022年8月10日上缴国库。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油料及车辆维修保养费报销等问题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未发现违规报销油料及车辆维修保养费问题。
整改任务11:违规报销汽车装饰费。2020年9月违规报销公务用车藏GQ5079一套手编凉席装饰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退缴资金。10月24日相关人员退回一套手编凉垫装饰费,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自身学习。11月22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朗县公务车辆接待管理规定><朗县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资金的规范使用。
整改任务12:文件审批把关不严。2019—2021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16份材料存在套用、抄袭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制度。制定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综合文字材料审核机制》,明确了公文审核的职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二是办公室相关人员向局党组作书面检讨。
整改任务13:工作作风不实,材料造假严重。2019年党风廉政学习存在不在岗人员参加或传达文件问题;2019年第二季度综治工作会议存在已调离党组书记主持会议问题;2019年优秀干部推荐会议原始记录显示参会实到人员10人,上报材料中人数却为14人;2021年党建专题会议多次存在签到人员与会议记录实到人员不一致问题,当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党组书记在外出差却主持召开会议问题,当年度组织生活会存在不在岗人员参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制度。制定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综合文字材料审核机制》,明确了公文审核的职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二是办公室相关人员向局党组作书面检讨。三是注重会前酝酿。研究部署事项前,对事项进行充分征求意见,确保各项安排部署合理。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全程如实记录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和意见建议,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的全过程。巡察以来,召开党组会6次,集中学习会8次,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1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任务1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2019—2020年共9期局班子会议记录未体现研究项目酝酿讨论以及末位表态环节;2019—2020年局班子会议记录均存在提纲式记录,且研究项目等事项均无资金出处、资金规模等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10月10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将重大事项、人事决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进行研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全程如实记录每位参与议事领导的发言和意见建议,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研究的全过程。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事项14项,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未参与表态决策。
整改任务1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年初支委会未对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研究部署,未在每季度党员大会通报支部书记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年初研究党建工作只有议题,未体现具体研究部署内容。2020年《朗县自然资源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中列出了问题清单,但未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整改清单中整改措施浮于表面,无实质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通报支部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巡察以来,共开展3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全程如实记录每位参与会议的发言和意见建议,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的全过程。巡察以来,召开党组会6次,集中学习会8次,支部委员会4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1次。三是对照2020年《朗县自然资源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我局共梳理出4个问题,并逐一对照分析,逐一落实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从严从实查摆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实质性整改措施,于2023年1月23日,高质量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任务16:组织生活不严肃。2019年以来组织生活会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不实、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未按规定比例要求评选推荐且均未做到全覆盖,其中2020年和2021年均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测评原始记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均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测评原始记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不深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支委会、党员大会未按规定召开,且会议记录不规范,2020年党员大会记录中缺少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传达学习摘要等内容,2021年未体现县党代表选举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10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建活动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支部学习内容和讨论过程,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杜绝出现党建资料缺失缺漏现象。巡察以来,召开“三会一课”7次。
整改任务17:支部换届改选程序不规范。2019年支委会换届选举前支委会未酝酿研究下届支委人选,2021年2月支部书记工作调整后应进行补选,但支部于4月份进行了改选,两次均存在参会党员未达到4/5规定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0日、10月28日通过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程》进行了学习,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明确。二是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及要求,完成了朗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2022年支部换届工作,并将换届选举材料及时报县直机关工委进行审核。
整改任务18:党务公开执行不到位。2020—2021年未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0日、11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二是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切实保证局党组、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和权力行使能够置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巡察以来,进行公开事项有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研究确定重大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13项。
三、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但距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朗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新契机,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善始善终、久久为功,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开创朗县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朗县自然资源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旗帜鲜明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突破结合起来,在推进自然资源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工作中找准突破口、发力点,找到破解瓶颈难题的方法和措施,在克难攻坚中实现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两促进、双提升,奋发谱写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4-546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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