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知识⑧——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知识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7月25日 15时0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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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知识
(一)医疗救助范围:
1、朗县卫生局统一公布的248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扶贫对象。
2、贫困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分级诊疗有效证明手续。
3、精准扶贫对象就医须按照村、乡、县、市以及市外,分级诊疗程序就医。
(二)医疗报销程序
1、门诊报销。医疗精准扶贫对象持有效证件(家庭账户本、有效身份证件)到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就诊时,首先从家庭账户本资金中扣除,家庭账户本资金扣除后不足部分进行记账登记享受相应服务,费用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医疗保障兜底资金中支付。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县自行垫付门诊费用,持有效证件、门诊发票和检查清单到卫生局医管办进行100%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医疗精准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时,可凭医疗精准扶贫对象持有效证件,先入院治疗,后结算医疗费用。①医疗精准扶贫对象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绿色通道实行免交押金政策,发生的医疗费依次按照农牧区医疗制度基金(市级及以上、县级、乡级的农牧区医疗大病统筹资金分别报销60%、75%和80%)、大病补充保险赔付资金(就诊总费用超过6万元以上的先从农牧区医疗大病统筹资金中报销60%,40%上报自治区人保财险公司从大病补充保险中进行赔付)、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大病统筹报销后剩余费用由民政从医疗救助资金里报销70%,低保户和五保户100%报销)、政府设立的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兜底资金(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部分从医疗保障兜底资金中支付)进行报销,由收治医院同我县医管办按3个月结算。②医疗保障扶贫对象住院治疗期间只能安排1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补助标准:县级医疗机构住院陪护200元/每人每天,由县级兜底资金支付;市级医疗机构住院陪护250元/每人每天、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陪护300元/每人每天,陪护费用从医疗保障兜底资金中支付。
(三)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
乡级:六个乡镇卫生院
县级:县卫生服务中心、县藏医院
市级:林芝市人民医院
区级:自治区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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