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朗县政府网站:
2024年09月26日 10时24分
来源:拉萨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雅鲁藏布江南部,光明新城西南部,北至江南大道,东至纵十五路,南至横十路,西至纵十一路,规划面积约为41.04公顷。
二、用地性质
规划区域的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高等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特殊用地等。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T50337-2018)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10年修改版)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年修改版)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版)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11年修正版)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
《拉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
四、规划目的
为指导朗县江南新城开发建设,统筹安排江南新城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内容,为下一步土地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特制定《朗县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控制指标体系
1.控制指标体系包括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2.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线、配建车位、禁止开口路段及配套设施等;3.引导性指标包括建筑形式与风貌、出入口位置等指标;4.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六、主要内容
(一)目标定位
本次规划综合确定规划区功能定位为:跨江发展新高地、生态宜居的滨江城市。
(二)发展规模
规划区常住人口规模2700人。规划建设用地41.04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4.36%。
(三)空间布局
规划江南新城为“一心、一带,两轴、三组团、多节点”的空间发展结构。
一心:片区综合发展中心;
一带:沿江公园绿带;
两轴:南北向的片区发展主轴,东西向的片区发展次轴;
三组团:北侧综合服务组团,中部生态居住片区以及西侧特色产业组团。
多节点:规划区内多个功能节点。
(四)综合交通系统
1.路网规划
根据《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路网骨架,结合规划区现状建设、地形地势、用地权属走向等因素,规划区路网形成“一环五纵四横”高效快捷的方格网式结构。
2.道路等级划分及控制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两个等级。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得侵占道路红线,必须提前预留空间,保证道路系统的完整性。
A.主干路
主干路形成“三纵两横”格局,“两横”——江南大道、横十路,“三纵”——纵十一路、纵十三路、纵十五路。其中:
江南大道、横十路、纵十一路、纵十五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形式为一块板,双向4车道,其断面形式为20=6.0(人行道)+14(非机动车道+车行道),具体为:B—B:20=3.0+7.0+7.0+3.0。
纵十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形式为一块板,其断面形式为24=10.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14(车行道),具体为:A—A:24=5.0+7.0+7.0+5.0。
B.次干路
次干路红线宽度按24米进行控制,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双向4车道,具体为A—A:24=5.0+7.0+7.0+5.0。
(五)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机关团体主要位于江南新西部,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等;规划文化用地包括朗县文化体验基地等;规划教育用地包括中小学教育用地及党校;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包括医院。
(六)绿地系统
1.防护绿地
在主要道路、畸零宗地等区域安排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规划面积0.3064公顷。
2.广场用地
结合文化设施布局,打造区域门户节点,在文旅商贸服务组团设置广场用地1处,规划广场用地面积1.0111公顷。
七、规划图纸
(一)用地布局规划图
(二)功能结构规划图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四)土地利用强度规划图
(五)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六)综合交通规划图
(七)道路竖向规划图
本规划经朗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建议和意见的,可以向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5日(30日)
公示方式:朗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lxgt5462665@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大院)
联系电话:0894-5462665
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