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 年 9 月 3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基本收支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九、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债务情况说明
十四、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3年波密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林芝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编制决算,并根据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达的决算批复进行决算公开,现将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人民法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审判我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3.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4.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6.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下设人民法庭4个,分别为松宗人民法庭、易贡(通麦)人民法庭、倾多人民法庭、玉许人民法庭。
1.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矛调中心。
2. 综合审判庭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 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及四个乡镇人民法庭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4. 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 、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
5. 政治部
负责本院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部分 波密县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波密县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
2023年度本年收入1,834.4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本年支出1,834.4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34.42万元,本年支出1,834.42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支出合计数3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支均为1,834.42万元,2022年收支均为1,988.89万元。收入与2022年相比减少154.47万元,同比减少7.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西藏自治区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实行财物统管,基层法院、检察院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使得财政拨款人头经费减少;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154.47万元,同比减少7.76%,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0.39万元、公用经费减少64.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9.1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拨款缩减。由于财政拨款减少,直接影响了各项经费的投入规模,尤其是公用经费受到显著影响。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为1,834.4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8.93万元,占总收入的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7万元,占总收入的5.33%;卫生健康支出66.18万元,占总收入的3.61%;住房保障支出151.44万元,占总收入的8.26%。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83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45元,占总支出的77.6%;项目支出410.97元,占总支出的22.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1,834.42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54.47万元,同比减少7.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西藏自治区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实行财物统管,基层法院、检察院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使得财政拨款人头经费减少;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1,834.42万元,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154.47万元,同比减少7.76%,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拨款缩减。由于财政拨款减少,直接影响了各项经费的投入规模,尤其是公用经费受到显著影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为1,83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83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834.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1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83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18.93万元,占总收入的8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87万元,占总收入的5.33%;卫生健康(类)支出66.18万元,占总收入的3.61%;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4万元,占总收入的8.26%。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234.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制定预算时,由于制定不准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过于宽松。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预算下达2023年下半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年中相应调剂安排专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2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预算人员经费过于宽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经费过于宽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经费过于宽松。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4.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经费过于宽松。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检经费年中进行预算拨款。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57.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经费过于宽松。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0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为正常资金预决算幅度。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45.37万元,年初在行政运行(项)预算为住房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未产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未产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波密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5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预估较高,导致预算数偏大;二是单位内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节约意识,减少三公经费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我院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用:我院接待公务人员在院食堂就餐工作餐,不涉及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6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1.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保有量为1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为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预算时,对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估较高,导致预算数偏大;二是单位内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节约意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
九、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39.83 万元,预算执行数100%,其中,基本支出39.83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波密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3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4辆。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明确职责与流程。绩效目标设置围绕审判业务、司法服务等重点工作、清晰量化,预算执行严格监控、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及进度合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开展,如实反映成效与不足,评价结果有效运用于优化预算分配和改进工作,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司法工作质量。
十三、债务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未产生债务。
十四、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法院维稳备勤用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波密县人民法院。
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法院维稳备勤用房1957.8㎡(28套),栏杆59.2m,室外踏步23.2㎡,总体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
4.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
5.项目预算安排:林芝市财政局根据《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拨款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建指【2023】079号),下达维稳备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741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
受林芝市财政局委托,2024年6月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我院2023年度维稳备勤用房建设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分析,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年底未能开工,故对项目产出及效益指标无法评价,未得到评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