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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朗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办事指南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一、一件事名称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二、办理流程及实施部门

企业变更登记(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印章刻制(公安部门)-基本账户变更(银行机构)-税务基本信息变更(税务部门)-社会保险变更登记(人社部门)-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财政部门)

三、人员安排

根据窗口工作情况及平常业务量,结合当前工作、干部数量情况,对窗口业务人员实行轮岗,在保障窗口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干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学习,做到了人人熟悉业务,人人掌握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具体为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益西次培

事业八级

17789041522

 

2

洛桑加措

一级科员

13659594213

 

3

尚江慧

一级科员

17789945528

 

4

普布卓玛

事业干部

18189942211

 

5

巴桑旺姆

事业干部

18108948037

 

6

加永登巴

事业干部

18408908881

 

 

四、材料清单

(一)企业信息变更材料清单(市场监管部门)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1个工作日。

(二)企业印章刻制材料清单(公安部门)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需公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

4.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

5.总公司出具介绍信。(分公司)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不能到现场,需公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0.5个工作日。

(三)基本账户变更材料清单(银行机构)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公章和私章。

办结时限:预约成功后,即办。

(四)税务基本信息变更材料清单(税务部门)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登记机关查询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可使用移动办税APP)

4.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5.公章。

办结时限:即办。

(五)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材料清单(人社部门)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登记表。

5.公章。

办结时限:即办。

(六)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材料清单(财政部门)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变更申请表。

办结时限:即办。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一、一件事名称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二、办理流程及实施部门

税务注销(税务部门)-企业注销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海关部门)-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人社部门)-银行账户注销(银行机构)-企业印章注销(公安部门)

(一)税务注销材料清单(税务部门)

1.相关申报表。(电子税务局打印)

2.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委托人身份证。

4.委托授权书。

5.公章。

办理时限:即办。

(二)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清单(市场监管部门)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9项材料。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7、9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1个工作日。

(三)食品经营许可注销(市场监管部门)

1.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即办。

(四)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材料清单(海关部门)

办理路径:

1.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等方式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销申请。

2.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联网的“一网”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申请。

3.窗口办理。向隶属海关提交书面注销申请。

办理程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卡介质登录-企业管理-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3.0”-资质备案-注销申请-选择拟注销的资质类型-注销-选择要注销的备案-填写注销原因-提交

 

(五)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材料清单(人社部门)

1.登记通知书。(市监部门注销证明)

2.注销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5.公章。

办理时限:社保缴费不存在差额未补,不存在欠费,即办。

(六)银行账户注销材料清单(银行机构)

1.开户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公章、私章。

办理时限:即办。

(七)企业印章注销材料清单(公安部门)

1.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市监部门注销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果需要销章证明,需前往刻章时的店铺。

办理时限:即办。

 

 

 

三、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

(一)“一件事”名称、实施部门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实施部门

 

可能涉及部门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供水报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企业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用电报装(低压、高压)

能源主管部门及电力公用服务企业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用气报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供气企业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网络报装

通信管理部门及网络运营商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排水报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涉及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县住建、公安交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

住建、公安、涉及地下管网相关单位

(二)“一件事”实施层级

地(市)、县(市、区)二级

(三)“一件事”申请材料

1.报装用户(建设单位)信用代码或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2.企业授权委托书;

3.拟报装建筑物权属证明;

4.西藏自治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报装表。

(四)“一件事”线下报装流程(详见附件1)

(五)“一件事”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六)“一件事”办理结果

由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将办理结果等信息,送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出件。

(七)“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责任部门及业务负责人(详见附件2)

(八)注意事项

1.“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报装对象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报装对象为:全县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办理供水报装、排水报装、供电报装、供气报装、网络报装中的一项或多项报装事项,以及市政水电气网接入涉外线工程联合审批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报装用户)。

2.“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报装方式及流程说明

3.报装人报装申请环节

报装用户如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网络”联合报装需求,线下通过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进行申请,由“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进行收件,按规定于当日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后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转相关公益服务企业。

4.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业务受理环节

各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受理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报装申请,由各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直接转退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并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转“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再由“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转相关报装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5.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自行踏勘

报装需求经确认后,由报装需求相关水电气网企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确认能否满足报装申请所需资源,以及实施报装需求是否涉及接入外线工程。对资源无法满足报装需求的,由各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直接转退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并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转“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再由“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转相关报装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联合踏勘环节

对现有资源可以满足报装需求且涉及接入外线工程的,由各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在0.5个工作日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踏勘需求,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水电气网公用服务相关企业开展联合踏勘。

7.住建部门部门准予施工环节

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审核,通过的准予开工;不通过的及时反馈相关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

8.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施工环节

对接入外线工程准予开工的,各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应自准予开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正式开工,按照有关规定和批准文件组织施工。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联合验收环节

施工完成后,由相关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1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住建部门部门提请验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水电气网公用服务相关企业开展联合验收。

10.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正式接入环节(完成报装)

验收合格的,由各相关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正式接入,完成报装。验收不合格的,由相应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由各相关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正式接入,完成报装。报装完成后由各相关水电气网公用服务企业在办理时限内将审批结果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并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转“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再由“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送相关报装人。

 

 

 

 

 

 

 

 

 

 

 

 

 

 

 

 

 

 

 

 

(九)西藏自治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报装表

报装基本

信息

报装人(建设单位)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装事项

基本信息

联合报装事项

用电报装□    用水报装□   用气报装□   通信报装□ 排水报装□

期望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非节假日)上午□ 下午□

用电报装(选填)

低压用电报装

(选填)

业务类型

低压居民(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低压非居民(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供电容量

         千伏安(千瓦)

高压用电报装

(选填)

电源类型

单电源□ 双电源□

业务类型

高压用户(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供电容量

         千伏安(千瓦)

用水报装(选填)

业务类型

新开户□    扩容□    临时用水□

用水类别

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 临时用水□

供水需求

      吨/日

排水报装(选填)

排水类别

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 医疗污水□ 其他□

排水需求

          吨/日

天然气报装(选填)

用气类别

居民用气□ 非居民用气□

安装规模

民用        户 商用        户

通信网络

报装

(选填)

通信设施是否采用光纤到户/光纤到用户单元方式建设

□是     □否

建筑物是否采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是     □否

宽带专线 (      )户

意向运营商:□电信   □移动   □联通

无线基站覆盖需求(  )户

意向运营商:□电信 □移动  □联通   □广电

申请说明

    因实际需要,现申请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作如下郑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规定提出报装申请,若因报装申请人不具备合法的产权资料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问题造成、引起的流程暂停、延迟或终止等相应后果,均由报装申请人自行承担。此文件签字盖章即代表:产权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办理中全权负责一切事宜代办。经办人在此委托权限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委托期限内从事的一切行为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产权人/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

                                 报装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退休“一件事”

(一)“一件事”名称、实施部门

“一件事”名称

具体名称

实施部门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件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停保、审核退休申请材料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

县人社局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办理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计算、发放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二)“一件事”实施层级

市、县两级

(三)“一件事”申请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  (个人提供)

2、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表;(社保中心领取表后由个人填写)

3、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一页、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复印件;(个人提供)

9、一寸照片4张;(个人提供)

(四)“一件事”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五)“一件事”业务负责人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业务部门

联系电话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件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停保、审核退休申请材料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0894-5465199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

县人社局

0894-5462809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办理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0894-5465199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计算、发放

市社保中心

0894-5822026

 

 

 

 

 

 

 

五、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一)实施部门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主管部门与实施部门

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首次签发)

县卫生健康委(县人民医院)

《预防接种证》办理

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户口登记

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县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津贴及相关待遇审核支付

 

县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县卫生健康委(县人民医院)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层级

县人民医院和县政务服务办证大厅。

(三)“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朗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纸制)。

3.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申请。(新生儿拟落户在父母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父母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或介绍信;新生儿拟落户在乡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集体户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或介绍信;新生儿拟落户在个人家庭户的,提供个人申请。)

 

 

 

 

 

(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下申报流程

                               

 

 

 

 

 

 

 

 

 

 

 

 

 

 

 

 

 

 

 

 

 

 

 

 

(五)“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时限

事项

办理时限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首次签发)

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

《预防接种证》办理

即办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即办(公共服务宣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个工作日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津贴及相关待遇审核支付

即办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户口登记

3个工作日内办理

社会保障卡申领

5个工作日

(六)“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结果

由县卫健委委托县人民医院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窗口,统一将办理结果表单和相关证照等结果物收集后反馈申请人,并完成统计后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负责人

层级:自治区□地市□区县☑

具体事项

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人及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实施单位

业务负责人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首次签发)

县卫生健康委

负责人:索朗多杰13549049992

联络人:旦增曲珍13989949653

县人民医院

负责人:相冬青15889070825

联络员:朱鹏珍

18889049251

《预防接种证》办理

县疾控中心

负责人:王德亮18189948441

联络员:白玛德庆17867646660

县人民医院

负责人:白珍15289041215

联络员:郭婷13303543745

户口登记

县公安局

负责人:李鹏13889041567

联络人:旦增索巴13989040900

县公安局

负责人:李鹏13889041567

联络人:旦增索巴1398904090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丁海梅18143249934

联络员:白玛拉珍13549045157

县医保局

负责人:丁海梅18143249934

联络员:白玛拉珍13549045157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津贴及相关待遇审核支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丁海梅18143249934

联络员:白玛拉珍13549045157

县医保局

负责人:丁海梅18143249934

联络员:白玛拉珍13549045157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县卫健委

负责人:索朗多杰13549049992

联络人:旦增曲珍13989949653

县人民医院

负责人:达娃仓曲13638941006

联络员:次旺卓嘎15889040693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达娃卓嘎19908948279

联络员:何菲1818563014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达娃卓嘎19908948279

联络员:何菲18185630146

           

 

 

 

 

 

 

 

 

 

 

 

 

 

 

 

 

 

林芝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

 

基本信息

 

婴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胎次

 

出生地点

 西藏自治区      地(市)        县(区、市)

分娩助产机构

 

母亲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国籍

 

民族

 

籍贯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父亲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国籍

 

民族

 

籍贯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申请办理

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   □预防接种证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婴儿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并满足生产前12个月连续正常缴费)   ☑户口登记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生育津贴等相关待遇审核支付

户口登记

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申请将婴儿户口随(□父亲□母亲)申报

拟落户地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婴儿籍贯(随父)

 

婴儿民族(随□父亲     □母亲)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职工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生育津贴

等相关待遇审核支付

职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参保地:     地(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监护人联系电话:

社会保障卡申领

发卡地

地(市)

开户银行

 

申请人与婴儿监护关系

□母子  □母女

□父子  □父女

 

申领须知:1.为确保新生儿的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选择邮寄方式的收到社会保障卡后及时携带监护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婴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启用(金融功能激活);2.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办理社会保障卡后,需在电子社会保障卡小程序,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APP、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APP等渠道签发电子社会保障卡。

 

承诺书

本人核对以上填写内容正确无误,并承诺以上申报信息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办理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直至撤销相关办理业务。

                                                                □已阅

证件

申领

方式 

选择线上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申领方式:□邮寄    □自行领取(分娩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

《社会保障卡》发卡:□邮寄   □自行领取(申请人选择的发卡网点)

邮寄地址

 

收件人(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