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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为提高朗县机关食堂服务水平,保障日常运营秩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两名

招聘岗位:朗县机关食堂服务人员(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35周岁,身高160cm—165cm,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无传染病及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初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善于沟通表达,形象气质佳,服务态度热情。

(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卫生细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意识,服从食堂管理安排,遵守食品安全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

(五)有机关食堂或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本地户籍、能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不需要提供住宿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2.报名方式: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近期体检证明、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等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冯先生 18143198882。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五、薪资待遇及约定

聘用人员享受薪资、保险、医疗保障、年休假等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临时工月工资的80%执行,期满逐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试用期工作天数计发薪资,路费自理。试用期满录用者,按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合同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8日